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四是服务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而现有的社会养老、医疗、就业以及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仍需完善,看病难、养老难、受教育难等问题突出,农民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一些地方出台了失地养老保险制度,但在具体落地实施中,因地方政府财政紧张,缴费难以达到比例要求,农民担心陷入“无地无钱”的困境。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只享有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承包权,不能用土地作抵押贷款,而农村耕地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经营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严重制约了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二、对策建议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流转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注意事项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耐心讲解土地置换、流转等专业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小农思想壁垒,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生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规模经营效益突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等成功典型的宣传推介,让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业效益、助农增收的实际成效,帮助农民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消除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误解。二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流转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由市县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定期公布土地流转指导价。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宣传,向村民发放土地流转格式合同样本,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通过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警示教育群众严格遵法守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释放政策红利,破解瓶颈制约。集中所有涉农政策和资金全力推动土地流转,重点在财税减免、项目倾斜、手续办理、信用放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一套完整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引导土地有序规范流转,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积极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为流转大户破解融资难瓶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基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电、路、药、种等保障力度,吸引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转变经营类型。对县域范围内单个经营主体在年度内新增连片流转耕地,按照不同面积给予一次性奖补,有效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热情。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完善农村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机制,转变群众传统观念,为实现多渠道转移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为实行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按时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适当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保费补贴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承包企业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缴纳、分级备案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农户因承包方违约或经营不善而遭受经济损失。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承包土地,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筑牢抵御市场风险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