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主城区拆围增绿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城市管理工作体制,通过拆、改、靓等措施对城区围挡不断的整治提升,拆除一批,美化、绿化一批,改善城区生活居住环境,打造整洁、协调:美观的道路沿线环境,展露城市好风光。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区围挡整治和改善提升工作,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积极性,使围挡整治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更好地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和施工安全事故,拆除无用围挡、美化施工围挡完成城区围挡设置规范化总体目标,使围挡成为城市文化宣传点和城市形象点,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二、工作重点按照应拆尽拆的原则(存有纠纷、安全隐患和烂尾楼项目不列入拆除范围),对城区“围而不建、建好不拆”的围挡进行重点整治,凡围挡内权属不清晰、不属于绿地的,播撒草籽或花籽,进行简易绿化,对闲置一年以上、半年内不开工建设的地块的围挡全部拆除,土地平整清理后进行简易绿化(简易绿化图样附后)或因地制宜改为临时停车场。三、阶段划分主要区分四个阶段—2—(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X月XX日--2024年X月XX日建立台帐,并对所属各类工地围挡处置办法进行论证,制定工作预案。(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X月XX日--2024年X月XX日,各区根据市指挥专班的指示要求和各区的计划安排,对所属能够拆除的围挡进行拆除、清运垃圾、平整土地:简易绿化。(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X月XX日--2024年X月XX日,市围挡专项整治指挥部组织验收,对落实到位工作标准高的进行表彰,对整改不到位、工作拖沓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4年X月XX日以后,各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新增围挡审批,所有围挡必须经审批后才可搭建,围挡样式按照新标准全部落实,坚决不允许出现围而不建、建好不拆等问题围挡。四、责任划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共同参与、长效治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拆围增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市城管局负责对市政工地围挡进行专项督导;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市房屋建筑的施工工地围挡进行专项督导;各投资公司作为第一责任方,负责整治各自所属工地围挡。五、督导考核采取日报告、周小结、月通报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3—导考核,考核成绩与各区重点工作评价和月度考核成绩挂钩。各区专班每天将进展情况报市围挡专项整治指挥部,指挥部每周汇总下发工作简报,对进展迅速、标准高的区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在专题会上做深刻检讨。六、新增围挡管理按照“减存量、严新增”的原则,严把新增围挡的标准,力争年内城市围挡全部更新。(一)相关标准1.长期围挡(1)适用范围:凡工期在一年以上的所有项目(如拆迁工地、房屋建筑工地、问题楼盘和长期不施工工地等)均适用。(2)设置标准:长期围挡的材质为砖砌墙,并且设置必须连续,不得有缺口,外侧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版面不得少于30%,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概况和拆除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名称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高度与色调尽可能与临近环境相协调。共分为古城区和其他区域两类标准,古城区包含东京大道以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古城区以外区域均为其他区域。2.短期围挡(1)适用范围: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车站广场施工的,或工期在一年以下及一月以上的在建施工项目趙灵—4—(2)设置标准: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十2.1m,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个别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材质: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美观,应选择为彩钢板,使用厚度不小于0.45mm,彩钢板采用60X4角钢做骨架,围挡背面采用不低于30mm钢管做支撑,稳固到既有路面上,围挡支腿部位焊接钢筋棍打眼固定在地面上,增加围挡的抗风稳定性。同时要在“彩钢板”或“定型模块挡板”外侧铺满绿色“仿真草坪”毡布。封闭性:板与板之间衔接平顺,直线要在一条直线上:板与板不得留有缝隙,即在场外不能看见场内施工。围挡安置的位置应以不防碍道路交通和行人通过为原则,除出入口外必须连续封闭,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外立面要求:(1)围挡前应做好交通导向标志,施工时应指派专门人员维护交通秩序。(2)围挡两端和沿线每间隔100米应设置有警示灯或隔段使用安全反光锥作为夜间警示。(3)围挡上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并联网。(4)围挡四周外墙,必须张挂、书写反映城市建设(管理)成果、宜居城市、城市形象、美好生活及所在地的人文气息等方面的宣传标语(如:“XX-一座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慢品人间烟火,闲逛古都XX”“我们如此热爱XX”、“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等等),—5—并且不得低于版面的30%,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公示要求:应当在大门一侧围挡、围墙上设置公示牌,内容应涵盖项目概况,工程完工时间,项目参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各单位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公示信息。3.临时占用道路工地围挡适用范围:临时市政道路养护、应急抢修等工期在一月以内的施工项目。设置标准:选用装配式隔离栏、水马或交通锥进行围挡或统一使用高度不低于2米的定型模块挡板,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并加装警示灯、反光条等警示标志。以上施工围挡一律不得占压人行道、盲道,必须设置在道路红线内,新增围挡均需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窗口审批(周之内应急抢险工程除外)。(二)设置要求1.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m的围栏。2.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3.按照扬尘治理工作的需要,除市政临时围挡外,其余围挡—6—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喷淋装置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4.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应安排好专人进行管养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化、无破损,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安全文明形象,达到文明施工标准。5.市政道路养护、应急抢险抢修等临时占道施工现场,应当科学设置围挡,坚决避免围而不建、围而不修、围作他用、建完不拆等现象,按照“到期拆除国挡是正常,逾期拆除围挡是个别”的原则,采用交叉施工、协同配合等方式,全力压缩工期,加快推进,力争“做完一段、恢复一段、放行一段”,尽快还路于民。6.拆除后恢复标准。所有围挡拆除后,支及地钉应及时清理,钻孔及时注浆恢复路平。确保路面通行顺畅,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拆除后的围挡及相关物料应及时清运,做到场光地净。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对这次拆围增绿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一行动当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指示的具体举措,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形象的一个契机,克服嫌麻烦、有困难的思想,下定决心、领导上阵、专班推进,能拆除的拆除,能改建的改建、能绿化的绿化,切实把辖区内以—7—往的管理盲目点、乱点打造成亮点,让城市更美丽。(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各区专班要组织办事处、社区得力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围挡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纳入台账管理,并对排查出的台帐认真进行研判,一点一方案,认真制定整治办法,明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具体责任人、所属办事处和整治时间,逐一逐项销号清零,确保全部整治到位。(三)立说立行,集中整治。市拆围增绿指挥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落实工作情况跟踪督导、考核,每天以“龙虎榜”的形式公布各区成绩,每周对各区进展进行通报,凡是工作不积极主动进度缓慢的,在市四大班子联席会上通报批评,并提请市督查局进行跟踪督导。(四)总结分析,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指挥专班要针对所管辖的施工围挡进行不间断检查、巡查,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改进工作措施。特别是要严格管理新增围挡,从今年X月X日开始,所有新增围挡必须审批,凡是没有审批或不按照要求搭建的围挡,一律拆除,力争半年内城区所有围挡更新一遍,把项目围挡转变为城市形象宣传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