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局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为进一步深化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纪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坚持标本兼治有关要求和省市纪委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治本力度,按照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的思路,通过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由常态化向制度化延伸,不断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引向深入,为建设“文明、富饶、美丽、生态、宜居”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查找腐败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建立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现象,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2—见到实效,从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工作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创新性工作,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协调配合,统筹推进。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剖析、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案件剖析常态化。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原则上都要在案发地区和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要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剖析大会,通报案情和处分决定,宣读剖析报告,党员干部表态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剖析活动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遮不掩,真正达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的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心灵深处受到教育。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件剖析。没有发生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查找相关案例,在本地本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二)问题整改常态化。以案促改工作关键在改,要针对剖—3—析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整改多少问题。坚持先改后建,以改促建,先解决剖析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再完善制度机制。在整改中要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把问题整改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三)制度建设常态化。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针对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监权等环节,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个性问题,要坚持一案一制原则,有什么漏洞就制定什么制度,对共性问题,要对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归纳分析,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同时,要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与廉政风险问题有关的制度性文件,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抓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认真组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4—工作,成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研究确定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二)严格进行考核。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每年召开不同形式的以案促改会议,对工作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失职失责、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整改措施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本地区本部门再次发生同类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以案促改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工作成效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守住底线,廉洁从政。要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宣传以案促改做法,宣传新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机制制度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