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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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我区学前教育现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幼儿园XX所。其中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XX所,民办幼儿园XX所,普惠性幼儿园(公办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XX所,省示范幼儿园XX所,市示范幼儿园XX所,区示范幼儿园XX所。全区3-6岁入园幼儿共有XXX人左右,其中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入园幼儿XXX人。幼儿园中专任教师XXX人,公办幼儿园中专任教师XX人,在编幼儿教师XX名。一是普惠学位数量大幅增加。2017年至今,7家公办幼儿园相继投入使用,增加学位1310个。XX幼儿园已竣工,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可增加学位200个。2018年11月认定全区第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学位3475个。二是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区编办为基本符合核编条件的X所公办幼儿园按照教职工与幼儿1:6的比例核定人员控制总量XX名。通过开展优秀课程方案评选、幼儿教师技能大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了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通过加强课题研究加速骨干教师成长,鼓励幼儿园、教师将日常保教工作转化为课题,通过研究加速教师的成长。在2018年省大爱幼教“最美幼儿园”百佳园长、百佳教师、百佳游戏评选活动中,我区推荐的百佳园长、百佳教师、百佳游戏全部获奖,其中,百佳游戏被推荐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评选。三是城区配园专项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成立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机构编制、民政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对6所“存量”幼儿园、6所配套建设不到位的幼儿园、7所棚户区改造幼儿园、5所新开发小区配建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召开联席会议,切实保证各类幼儿园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安排公办幼儿园与小区配套幼儿园结对,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办园质量。二、存在的问题(一)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市里要求“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85%,其中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0%。”目前,我区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有XX所,各街道的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有的街道(发展区)甚至没有幼儿园。城区仅有一家公办幼儿园、一家公办性质幼儿园,因学位限制,这两所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根本无法满足城区幼儿入园需求。因此,每到开学季,新城区幼儿家长都面临“入公办园难”的问题。公办幼儿园数量增长缓慢,相比之下,民办幼儿园增加幅度较大。在入园的幼儿数量上,公办幼儿园有XXX人,仅占入园幼儿总数的XX%,距要求的“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编幼儿教师严重不足。根据《关于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通知》,按照教职工与幼儿1:6的比例,我区幼儿教师核定人员控制总量为550名,而目前我区在编幼儿教师仅150名,差距较大。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套幼儿园建设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负责出资或无偿全过程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因此,公办幼儿园数量将会持续增加,相应的在编幼儿教师的缺额也将会越来越大。幼儿教师待遇较低。我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较少,只能依靠大量聘用非在编教师来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而聘用的这些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工资主要来源就是收取的幼儿保教费。但是,公办幼儿园收费比较低,也因此导致非在编聘任教师工资普遍偏低。普遍偏低的工资待遇,导致很难聘到素质高的幼儿教师。(三)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不到位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未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据统计,我区居住区有配套幼儿园规划的小区有X个,未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小区有X个。有规划的X个小区,已按照规划建成配套幼儿园的有X个,正在建设中的有X个,尚未开始建设的小区有X个。如此多的居住区未配建幼儿园,仅有的几处公办、民办注册幼儿园根本无法满足小区居民对于幼儿教育资源的需求,小区大量的幼儿无处入园,从而导致了无证幼儿园的出现。无证幼儿园取缔难度大。全区新城区人口密度大,适龄幼儿数量多,而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幼儿也基本满额,因此,有大量的幼儿只能选择到非注册幼儿园入学。如此情况下,无证幼儿园取缔后会导致大量的幼儿无处安置。而在农村地区,往往一个村就一个幼儿园,甚至有的村没有幼儿园,因此,虽然当地的幼儿园没有注册且条件较差,但附近村的幼儿别无选择,只能就近入园,如果进行取缔,孩子就面临无园可上的问题。三、意见建议(一)加强幼儿园建设,坚持规划先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目前,我区已经制定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8-2035)》,下一步,就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快幼儿园建设。对于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应。对于城镇居住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其规模、人口数量确定幼儿园配建项目。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必须按照相关标准配建幼儿园。规划部门要在开发企业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依据其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通过,保证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对于规模较小、达不到配建幼儿园标准的城镇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要严格按照文件“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加快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幼儿园”的要求,保证好的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把农村地区幼儿园办好,满足老百姓需求。(二)加大投入,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各镇(街道)特别是普及学前教育工作先进镇(街道),要采取为非公办幼儿教师缴纳社会保险、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拨付办园经费、改善办园条件等措施,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0%。要实现70%的任务目标,难度非常大。下一步,应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新建公办幼儿园。按照《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8-2035)》,将新建公办幼儿园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年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增加优质、普惠学位。各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幼儿园建设,已经有中心幼儿园的街道要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标准;还未建设中心幼儿园的街道,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全力加速推进中心园建设。要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农村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二是确保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办性质。要按照《关于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有条件的可整改为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棚户区改造的安置区幼儿园也要确保其公办性质,避免因短期的逐利性而导致的出租为民办幼儿园。三是要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如学校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可按照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进行改造,优先高标准改建为公办幼儿园。四是新建初中、小学等同步附设配建幼儿园。到寒亭区调研时发现,近年来,寒亭区在规划新建小学时,同步规划建设附设幼儿园。这样能够进一步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方便生源集中,也便于幼小衔接。(三)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在编幼儿教师补充机制。《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每年新进公办幼儿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进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同时鼓励各县市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师。到2020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60%以上,县级政府(含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在编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80%以上,村办、社区办幼儿园配备公办园长(业务园长)。”随着公办幼儿园数量的增加及城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越来越规范,需要的正规化幼儿教师数量也在急剧增加。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在增加幼儿教师招聘力度。对于全区来说,近两年,会有10余所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及2个街道中心幼儿园相继投入使用,届时,将需要至少30多名公办幼儿教师才能支撑这些幼儿园的正常运行。继续补充在编幼儿教师,已经是迫在眉睫。根据我区目前的幼儿教师队伍现状,要实现文件提出的目标难度很大,但只要形成在编幼儿教师的补充机制,每年都新招聘一部分在编幼儿教师,幼儿教师数量就会逐年增加。调研发现,寒亭区出台相应政策,各乡镇(街道)每增加一个公办幼儿园,即分配2名在编幼儿教师,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乡镇(街道)建设公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效提高了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师资水平。健全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都强调:落实省定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按规定为镇(街道)的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人员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幼儿园教师在评先树优、班主任团队激励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等。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关于幼儿教师的待遇保障要求,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和农村集体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其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要积极探索建立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在职称评审中,对幼儿教师实行单独分组评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四)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加强城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于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专项整治,要“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20年年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对幼儿园配建不及时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按违法建设予以拆除或改建,按规划要求限期完成幼儿园建设。对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办成高收费幼儿园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有关部门要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适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因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横向配合和纵向协调,形成合力。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抓好各项分工任务的快速推进,确保城区配套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议”的原则,由教体、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机构编制、民政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切实保证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期整治到位。部门联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经过2018年、2019年两年的综合治理,我区无证幼儿园治理取得很大进展,下一步要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方式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由各街道(发展区)牵头,教体、行政执法等区直部门各负其责,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于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无证幼儿园要积极扶持,帮助他们进行整改并依法注册,对于经过整改依然达不到标准的无证幼儿园,要严格依法取缔,同时做好无证幼儿园入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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