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参考4篇】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总则编制目的健全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编制依据依据《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33组织机构省粮食局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人员构成总指挥:省粮食局局长副总指挥:省粮食局分管局长成员:储备基建处、办公室、调控处、财会处、监督检查处、科技产业发展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监测中心负责人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主要职责指挥部职责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我省粮食系统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报批、补偿或归还。(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2)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订重大以上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3)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报告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4)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3/33(5)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安全事故应急办职责安全事故应急办设在储备基建处,处长担任应急办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贯彻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指令;汇总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各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现场处置组职责现场处置组由调控处处长担任组长,科技产业发展处和监测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的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组织转运受损粮油,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监督检查组职责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4/33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指挥部。综合保障组职责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财会处处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处理突发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经费预算、损失评估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3预防预警机制预防预警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检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应急演练。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信息监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4应急响应5/33响应分级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为I、Ⅱ、Ⅲ三个等级:I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Ⅱ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Ⅲ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信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人民政府,之后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6/33先期处置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处置指令根据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办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结束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5后期处置7/33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总结与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事故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6保障措施通信保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应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队伍保障各粮食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7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等有关法律常识。培训各粮食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8/33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指挥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粮食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8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3月6日《山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粮产字〔2013〕49号)同时予以废止。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一、总则(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三)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库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9/33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库主任为组长,分管仓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储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库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库主任同意,启动本库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公司。粮库各部门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三)成员单位职责1、办公室: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2、储运科: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10/333、保卫组: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储运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军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储运科和办公室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11/33(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部门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单管风机、离心风机,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发生盗窃由保卫人员制止,严重的上报派出所,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库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12/33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具体任务(一)组织机构总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副县长副总指挥:县粮食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成员:县粮食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县财险公司经理县电业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联系电话:5812483、5812485。(二)具体任务1、总指挥主要负责全面组织、调动、协调各部门的扑救工作,疏散及抢险救护工作,并将火灾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