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网络信息发布制度(试行)为有效加强对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及新媒体在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渠道,提升XX公司社会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XX公司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XX公司“两微一端”及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XX公司实际,现就网络信息发布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如下:第一条促进XX公司网络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网络信息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制度,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两微一端”及新媒体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第三条XX公司共有两个网络信息平台,分别为:(一)微信公众号。名称为:XX公司。认证机构为:XX公司。责任单位: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核稿、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二)企业微信信息平台。名称为:XX公司。认证机构:XX公司。责任单位: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核稿、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委、XX公司党委,属地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第五条网络信息发布来源应确保合法、合规,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转载内容要明确信息来源,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第六条发挥“两微一端”及新媒体的引导功能和宣传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需要,灵活发布专栏专题宣传,主动服务XX公司工作。第七条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发布信息内容应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应当指定专人为本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发布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分管领导是信息审核负责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审核程序对稿件进行审核,有关负责人和信息员要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第八条网络发布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围绕“第一议题”有关要求,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二)上级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办法等信息;(三)XX公司印发的与分公司及项目公司有关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文件规定等信息;(四)有关XX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五)转载正规、合法机构发布的信息;(六)结合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发布或转发的信息。第九条网络信息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公民个人隐私;(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三)是否存在错别字、表述不清、语病等错误;(四)是否会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危害;(五)是否有利于XX公司的宣传和发展;(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七)是否属于敏感性问题;(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和提法是否准确;(九)是否存在其他一些不宜发布的因素。第十条网络信息的发布审核、归档程序:(一)上传信息应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填写《XX公司网络信息发布审批单》(附件1)后方可上传发布。(二)XX公司的重大行动、活动安排,负责组织协调的部门应当在工作部署确定后,起草发布内容,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定,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备案后,由信息员统一编辑、校对和发布。(三)需发布的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和调查处理过程中的阶段性信息,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起草,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校对,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信息员统一编辑、校对和发布。(四)所属各项目公司有关党建工作、业务活动、安全应急工作等需要在XX公司“两微一端”及新媒体发布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备案,并统一安排发布。(五)网络信息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XX公司网络信息发布审批单》及发布稿件、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归档,并填写《XX公司网络信息发布台账》(附件2)。第十一条网络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要贴合实际,鼓励发布图文并茂的信息。第十二条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和信息员要妥善保管“两微一端”及新媒体后台登录账号密码,私自泄露账号密码或使用管理员身份在“两微一端”及新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对XX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且社会影响较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密码。要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确保“两微一端”及新媒体信息安全。第十三条按照《XX公司“两微一端”及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奖惩及责任追究”进行有关考核。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XX公司党总支授权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