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中心城区有效监测天数147天,优51天,良90天,轻度污染天数6天(均在4月份),优良率95.9%。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水质保持为Ⅱ类,上马常水源地水质下降至Ⅲ类。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3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5个省控断面,除桥头断面2月水质下降至Ⅲ类外,其余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将腾冲晨光云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在全市50个市直单位(部门)、2个驻腾单位和19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检自查,共反馈问题50个,经梳理归纳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3个。二是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为重点,持续推进“绿盾2020”问题点位整改;截止目前,审批建设项目20个,均严格落实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三是全力推进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我市接到上级反馈问题1233个(件),已整改完成1099个,正在整改134个,整改完成率为89.13%。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截至目前,立案1件,处罚金额2.83万元,正在立案办理1件。五是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及复核评估。我市3月继续申报了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前正在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准备工作。六是着力谋划项目工作。协调企业编报中央项目库VOCs深度治理项目2个;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拟申报中央项目库项目4个,总申报资金11617.77万元。截至目前,共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1个、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5个,共计资金1023.95万元。二、存在问题和困难(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截至目前,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市认领12个问题仍有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我市认领37个问题尚有35个问题整改方案未批复,整改未完成。(二)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压力较大。一是水质情况不稳定,上马常水源地水质下降为Ⅲ类,下降主要因子为溶解氧,桥头断面水质下降至Ⅲ类,下降主要因子为总磷;二是大气扬尘源头治理压力大,部分小散企业无治理措施,协同治理机制需加强。(三)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均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力安排专项资金,难以完成治理任务。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一)实施重点企业面对面指导帮扶。根据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调研,列出问题清单,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组建企业服务团,深入基层对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帮扶。(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仍不稳定,水质改善工作任重道远。三是生态环境执法需进一步加强。(三)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扛牢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整改倒逼环保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复核评估顺利通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省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并加强与省环科院沟通协调,确保通过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五)继续谋划好项目工作。加强与省厅、市局汇报对接,准确把握项目支持方向,继续谋划包装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资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