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在全市政法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研讨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人民法庭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是法院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头堡”。近年来,**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共审结案件368件,调解撤诉181件,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9次,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常态化协作8次,举办共同缔造主题活动6次,发出司法建议8份,努力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府院联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要求,强化治理力量、拓展多元渠道,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法庭工作。**法院各人民法庭始终加强法庭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树牢“群众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意识,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坚持府院联动、综合治理。**法院各人民法庭注重加强与辖区政府的联络沟通,各法庭负责人常态化到法庭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走访座谈,针对农村较为突出的家事赡养、土地流转等类型纠纷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联动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无讼村屯”建设,助力辖区平安建设。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诉前多元化解、诉中纠纷一次性解决、诉后系统治理”为原则,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定期发布审判白皮书等方式,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普法宣传。**法院各人民法庭持续推进“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在辖区内的7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16次,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与辖区10个乡镇的16所中小学校建立联络机制,选派优秀法官、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进课堂”和“公众开放日”活动7次。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法官入村、入集市”活动,支起“法治摊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惠及群众400余人次,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入基层,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下沉司法资源,积极服务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形成全面落实、全面巩固、全面推动的诉源治理解纷大格局。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法院各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等形成合力,动态掌握地区矛盾焦点,打造非诉化解“驿站”,引入18个基层治理单位参与调解,将纠纷化解服务向基层治理末端不断延伸。指派专业调解员开展调解,推动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将乡镇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营造平安法治环境。织密多元共治“解纷网”。**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法官进网格”工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联络、排查、走访,做到信息共享、风险共判、纠纷共治。选派优秀法官到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屯兼任法治副主任,收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1243件次,创建6个“无讼示范村屯(社区)”,进一步激活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打造多元融合“导诊台”。**法院各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广泛征求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为乡镇提供“点单式”服务。该院通过对案件类型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案源、执源、访源有效治理,力争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询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需求及企业涉诉情况,及时回应企业司法新需求,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法院探索“执行工作提前介入”新模式,积极促进审判与执行工作顺利衔接、高效运转,减少执行立案件数、优化“案-件比”,全力打造执源治理的“**样板”。深化部门联动,强化审执衔接。**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执行局联动对接,创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人民法庭实行“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畅通审判、执行程序衔接,全力实现“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的目标。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执行效能。**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前置执行理念,注重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抓住有利于执行的“因子”,实现案件“财产保全防转移、诉前调解防激化、诉中解纷促和谐、判后履行防转执、执前预告不失信”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执源治理,争取案结事了。**法院各人民法庭以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案件在人民法庭“自审自执”,充分发挥法庭对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打破执行空间限制,力促即时履行。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下一步,**法院将紧扣辖区特点与群众需求,持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乡镇村屯、重点企业的交流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不断绘就解纷新“枫”景,打造司法审判融入基层治理的“**样板”,持续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报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