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决议年月日,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应到股东位,实到位,为自然人股东位,代表公司%的股份和%的表决权,出席人数和出资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股东会议的条件。本次大会召开前法定代表人以方式将拟召开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和议题向各股东做了通知和部署。本次会议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全体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和表决权就下列议题进行表决:1、对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进行确认。2、委托负责办理公司注销具体事宜。3、公司解散后,如再出现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责任。对上述议题的表决结果是:持赞同意见的股东代表万元股份,占出席股东会议股东持股总数的%,全部议题获得通过,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签字: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