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地点:本次股东会应到人,实到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公司向公司或自然人借款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如下决议:一、本公司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公司向公司或自然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事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事宜以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合同编号为)。担保期限直至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款项全部还清为止。二、当公司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公司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三、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因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律师费等。公司盖章:股东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