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策划执行合同甲方:乙方:厦门市思明区社区网络服务中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社区展示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并签订本合同。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在厦门思明区明发商业广场东百商场中庭广场执行举办于2016年10月27日的“社区车展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项目活动策划方案为准)。1.2工作内容1.2.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1.2.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1.2.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1.2.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1.2.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1.2.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二、费用及付款方式2.1费用为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小写$64000元)。2.2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或增加活动内容,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2.3本合同签订当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50%【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200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款项在活动结束后,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以上价格不含税,含税需另交10%税费。三、实施3.1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及甲方策划代理公司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媒体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四、甲方责任与权利4.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4.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5.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5.2提供专项服务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5.3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5.4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5.6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5.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六、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因素:因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6.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七、违约责任7.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守约方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7.2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对逾期额每天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额贷款利率1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八、其他8.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厦门市思明区社区网络服务中心(盖章)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