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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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至12月,区委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2023年3月13日,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组向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3个方面共28个问题。截至2023年6月13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7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4个),未完成整改事项1个,整改完成率96.4%。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通过前期研究分析,形成初步整改措施后,再逐条讨论,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经反复研究修改,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意见后,局党组制定了《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第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此外,局党组加强督促检查,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提要求、作部署,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整改措施有力可行。(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人员纪律管理。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研究相关人员处理意见,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对承接消防抽测不严格问题及未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责任人或直接人员进行了党内谈话,提醒谈话8人,日常谈话2人。(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重新制定了《2023年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蓬江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内部管理制度(试行)》《2023年直管公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蓬江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工作推进方案》《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蓬江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蓬江区住建局202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督查计划》《蓬江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流程管理》《蓬江区建筑施工领域欠薪线索“一案双查”工作方案》《蓬江区住建局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执法文书监督抽查的通知》《蓬江区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方案》,已修订完善了《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版)》《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或工作方案;同时拟重新修改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前期工作,并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任组长,局长黄国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局党组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召集了相关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分析研究责任清单工作,有效推进整改方案。4月12日、5月12日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了2次巡察整改重点事项交办督导会,听取相关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巡察整改重点事项进行交办督导。5月18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我局开展消防相关整改事项的工作推进会。三是6月5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方面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大多简单传达,联系本单位职责不够,在做好物业指导督导、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存在不足,其中2022年涉及物业管理投诉高达94条。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本年度通过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8次,并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业务与理论结合分析研判8次;②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自2023年3月13日以来通过开展节前抽查检查、“事中事后”检查及创文专项检查等方式,抽查辖区物业企业190家次,发现问题78个,实整改问题66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二是利用基层治理网格化力量,将物业管理日常检查6项事项纳入网格检查,组织白沙街、环市街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场培训,强化检查排查的效率;③定期研判信访事项。向辖区物业管理企业发出工作提醒函,做到强化前置管理,及时警示提醒,预防有关问题发生。同时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转发物管小区违法建设的警示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物管企业,并发动物业小区企业向小区居民宣传,强化宣传覆盖面;④积极推进物业党建。一是已制定《2023年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物业党建工作目标要求,指导督促各镇街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目前各镇街筹备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12个。二是及时传达《江门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南》要求,指导镇街开展物业委员会筹建工作。三是推动广东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珠江帝景湾申报建设红色管家省法制示范点,推进党建培育法治特色品牌。四是定期研究物业党建工作。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通报全区物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物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高质完成2023年物业党建工作任务;⑤摸索物业星级评定工作。联合江海区住建局、新会区住建局与江门市物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探讨物业小区服务水平评定工作。(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但存在重投入轻监管,有些村“四好农村路”疏于管护,有的原本是3.5米宽的村道两旁长满了杂草,只剩下不到2米的宽度,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①落实农村公路巡查制度。依据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养护中心已安排两人每周进行至少两次巡查,并形成巡查台账,对乡道、村道巡查发现的相关路段破损情况及整改措施以发文形式通知各负责镇街进行整改,对省道、县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养护中心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需整改路段,巡查人员会根据整改期限要求进行回访检查。通过对部分县道、乡道以及村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Y186椅石线、Y127周郡-新昌路段、白荷线、S271(K32+470~K32+520)路面积水、破损、板面错台及河边护栏缺失的情况,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编制台账,并及时整改,巡查C545振兴路、C544青年路、X567白岗线潮连段暂未发现问题,接下来将加强巡查力度;②加强督查整改。根据巡查台账以及《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以发文形式将相关路段破损情况及整改措施通知各负责镇街,压实属地责任;③落实养护资金。已落实年度养护预算,并与区财政局沟通,确保划拨日常养护资金到镇、街。(3)践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申请夜间施工没有制定相关审核程序及登记申请记录,难以监督。走访了解到有些开发商认为审核不透明。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4月13日、6月6日,区住建局先后组织了有关股室、站所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通过观看为民服务及党史学习教育短片,让全体一线监督人员深刻认识为民服务宗旨,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②建章立制。5月12日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蓬江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流程管理〉的通知》;③建立台账。已建立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台账,目前共受理到荷塘卫生院1次和天玺华府2次(天玺华府2次申请均被环保部门退回)申请。3月份已公示荷塘卫生院受理情况。目前未有收到其他开发商投诉或异议。3.履行执法监督不担当。(10)未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区住建局将委托事业单位行使的执法职能收回局机关。目前执法监督仍由下属事业单位负责,自2019年以来,该局建筑工程领域所有施工暂停通知书(共255份)没有经局审批,仅经下属质量安全管理站负责人同意就发出。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①已收集梳理前期施工暂停通知书,并已补充局审批手续;②目前工程项目相关执法文书均需由局审批发出;③印发《蓬江区住建局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执法文书监督抽查的通知》,定期开展相关执法文书抽查,重点检查审批程序规范问题,明确工作需求;④结合本机关实际需求,加强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沟通交流,谋划解决我局执法人员不足问题。(11)建筑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2021年发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隐患整改通知书1276份,虽然自查整改率达100%,但未取得实际成效。1月和4月就发生2起住宅项目施工高空坠落导致2人伤亡事件。同年因未推动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以及个别领导年度述职报告未包含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被省安委通报。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情况:①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布置落实。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局党组、局班子会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会议精神,局分管领导通过召开内部质安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布置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②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023年1月13日区住建局制定了《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计划》,对全年每个节点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监督工作重点,区住建先后编制印发《关于防范应对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的提醒函》、《五一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蓬江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方案文件,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部署。为切实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区住建局协调有关企业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其中抢险人员56名,抢险机械67台,运输车辆6辆,各类抢险物资上千件;③开展专题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高坠事故易发多发情况,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压实企业责任。2月初,为加强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对辖管项目开展全覆盖复工复产检查,区住建局重点督促落实高处作业、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4月中旬,结合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五一”节前工作部署,区住建局开展了新一轮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高空作业等各项措施,遏制高坠事故发生。同时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安全检查表》,指导辖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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