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精选5篇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篇】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治理微腐败”、“转优促”和“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为依据,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员干事、创新能力,夯实争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二、活动开展范围及要求全校在职党员必须参加“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校党委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原则,建立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2/26管理体系,努力把我校党员队伍建成“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有战斗能力的队伍。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陈卫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王云彪同志、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红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任志欣、贾云祥、韩丽敏、张国柱及各党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赵文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柳旭。四、积分管理和“先锋指数”运用(一)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励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方面,包括“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3/26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等依据,适当给予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及赌博等情况,给予扣分。(二)积分登记积分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委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将积分管理台帐固化到党务公开栏,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做好党员积分登记、核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积分情况。(三)“先锋指数”评定每年年中、年末两次,各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部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四)等次标准优秀等次分值为90分以上,合格等次分值为70-89分,基本合格等次分值为60-69分,不合格等次分值为60分以下。(五)佐证材料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活动的日常管理,注意搜集、整理、留存证明党员活动完成“先锋指数”内容的佐证材料,以备核4/26查。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第二篇】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根据街道党员队伍的现状,制定党员积分制教育管理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区委“双争双创”活动实施意见为抓手,构建全面党员责任体系,强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三个堰桥”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力支撑。二、适用范围组织关系在堰桥街道所辖区内党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街道流动党支部的党员。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三、操作方法将党员分在职、流动和老年党员三大类,通过设定基础分和加分、一票否决(扣分)项目,形成了以基础分为基数,以加分、扣分上下浮动的开放式考核体系,引导党员少失基础分,5/26争取多加分、不减分,鼓励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一)基础项目积分包括日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组织评定积分三大类,日常积分又设置“基础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3个项目。其中“基础项目”从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履行义务3个方面进行设置,分值分别为36分、32分、32分。1、学习教育:是指党员按时参加每个月的党课学习、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以及各类专题学习等。各党组织结合实际与党员参加情况分别计算基础分。极少数年轻党员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习的,支部可以通过QQ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请假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作为积分依据。2、志愿活动:党员参加支部及街道和社会的各类志愿活动,经认定后均可作为基础分。3、履行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及党章所列的八大义务。(二)加分项目“加分项目”是党员积极参加党员教育管理“333”工程且有成效的可以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按照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老年党员3个类别进行加分项目管理。每个党员从三大类别中选取其中一个类别开展活动,每个类别中又设置3个小类别活动,积极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小类别活动且有成效的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6/261、在职党员实施“三个一”工程,为本单位(社区)发展提一个建议、为单位(社区)发展做一件实事、为单位(社区)联户帮带一名群众;“两新”组织在职党员主要通过“统筹共建”和“两新”党建联合会实施。2、流动党员实施“服务三乡”工程,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通过兴趣组建法、从业组建法、籍贯地组建法等多种形式,为流动党员实施“安家工程”。对于流出党员,支部可以通过QQ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流出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作为积分依据。流动党员也可将在外参加的各类志愿活动并经对方主办单位确认,反馈回来作为加分参考依据。3、老年党员实施“三个发挥”工程,发挥余热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优势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发挥经验传帮带社区年轻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一票否决(扣分)项目“一票否决”是党员存在轻微程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违反社会道德与公序良俗的又达不到纪律处分的。1、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直系亲属参与而未作劝教工作的;虐待家庭成员、不孝敬父母、因自身原因导致家庭不和睦或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打架斗殴的等。2、带头或参与上访及非法集会的;被单位通报批评、辞退及解聘的;酒驾;婚外情等及其他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7/263、《惠山区不合格党员处置实施办法》所列的不合格党员十大类情况等。四、考评程序(一)日常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建立考核台帐,安排一名党务委员(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党员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和履行义务及加分、减分情况,每季度经党组织集体认定后向全体党员通报,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经核实后,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党员群众无异议的,记入党员个人《积分表》;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考核结果公正、真实。在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评定环节,严格按照“两评一审一公开”的程序进行,即民主评议,每年底由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党组织评定,每年底由支委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结合党员的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评定积分环节,需在上级党组织的参与指导下进行,最终的评定结果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结果运用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积分在60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依照《惠山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谈话告诫、限期改正、劝告退党和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置;60—74分认定为基本合格党员,进行限时整改;75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合格党员;积分在95分以上者,可获得被推荐为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8/26员资格。五、目的意义推行党员积分制教育管理,将党员的日常表现用积分形式体现出来,并通过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出口”不畅等问题,在全街道逐步形成“制度健全、操作规范、双向促进、实效性强”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新格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第三篇】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在**x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中心成立“先锋指数”积分考评领导小组,**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二、活动目的实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9/26管理新机制,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敢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打造政务服务品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三、适用范围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对长期有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积分制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可不参加。四、主要内容明确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组成。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一)基本指数:总分为80分,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设置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1、信念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性教育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参教信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以现场教学、警示教育、辅导报告等方式,每年接受党性教育不少于2次,少于1次的,每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10/26发现一次扣10分,经教育据不改正的,该项不得分;理想信念不坚定,“四种意识”不牢固的,该项不得分;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2)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出现一起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2、纪律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1)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各类会议,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集体学习或组织生活会因故请假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会的,一次扣2分;替会或虚假签到的,一次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