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方案为加强农村老年人、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着力满足农村老年人、儿童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优化农村“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按照“需求导向、尊重意愿,一地一策、试点先行,整合资源、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通过改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条件,优化乡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及儿童服务需求。二、工作原则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以县为单位,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县域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协同组织、人社、发改、财政、教育、体育、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坚持调研先行,科学布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摸准现有乡镇敬老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床位规模、服务水平、运行效益和闲置的校园校舍等资源,加强人口发展趋势研判,根据老年人、儿童服务需求和现有设施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配套服务等,科学规划和调整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网点布局,使其符合实际需要,与老龄化发展、学龄人口居住分布情况相适应。坚持尊重意愿,稳妥推进。充分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意见,在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优化配置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资源,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质效,结合实际建设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不搞“一刀切”。三、试点范围“一老一小”幸福院试点范围:xx。四、试点任务(一)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资源整合。1.合理规划乡镇敬老院布局。对全县乡镇敬老院自身服务质量、入住老年人情况、乡镇及周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等进行精准摸底调查后,在掌握全县各乡(镇)地理特征、交通条件、老龄化趋势、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乡镇敬老院进行优化调整,根据《xx县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城府办字〔2022〕246号)要求进行资源整合。把全县各乡镇敬老院整合为建昌、株良、徐家三个区域性敬老院。整合后的区域性敬老院要切实有效地解决床位空置率较高、管理服务水平较低、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2.全面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引进第三方养老机构对区域性敬老院进行运营,配齐配强人员队伍、提升专业照护能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区域性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愿意来、留得住、住得好、养得好。3.加强区域性敬老院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会同住建、消防、发改、财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敬老院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对敬老院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特困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工作。4.充分发挥整合后闲置敬老院的功能和作用。整合撤并后的敬老院原有设施不得改变养老服务用途,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运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或由县民政局统筹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二)打造“一老一小幸福院”。5.确定“一老一小幸福院”试点村。在摸清现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和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分布情况以及老年人、儿童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校舍、老村委会等闲置资源,打造“一老一小幸福院”。确定株良镇城上村、脊江村;xx镇排头村、下弓村;里塔镇水南村、里塔村、里塔居委会;沙洲镇临坊村、沙洲村;上唐镇上唐居委会等10个村(居)委会为第一批试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在乡镇所在地和人口密集的中心村确定第二批试点。6.合理规划建设。试点村(居)根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基础设施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厨房、餐厅、卫生间、休息室和适合老年人、儿童特点的电视室、阅览室、棋牌室、体育设施以及儿童娱乐设施等,打造“一老一小”综合服务平台。7.开展综合服务。乡镇、村(居)要常态化进行助餐、健身、文娱等关爱服务,注重发挥老年人“银龄互助”作用,引领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开展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8.强化资源整合。充分整合教育、卫健、团委、妇联、工会、关工委等组织资源,广泛发动农村党员、退休乡村教师、村医、留守妇女、社工、志愿者等参与“一老一小”服务,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公益人士通过捐赠资金和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等形式,支持“一老一小幸福院”可持续发展。五、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7月)。民政会同编办、财政、发改、人社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及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科学研究制定本县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优化总体方案。2.充分论证阶段(2023年8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由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村(居)组织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建议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4年4月)。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从县级集中照护、乡镇长期照护、村(居)公共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方面探索经验。试点期间撤并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局另行制定资源利用方案,确保不改变养老服务用途,国有资产不流失。4.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5月)。试点乡(镇)在总结试点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总结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报县民政局,为全县其他乡(镇)推进农村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资源整合优化提供典型示范和经验。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推进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压紧压实试点乡(镇)工作职责,除已经实施的株良镇城上村、xx镇排头村外,其余试点村均由所在乡镇实施,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分类分步做好资源整合优化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落实配套政策。民政局要针对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已有的政策进行梳理,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人、财、物等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增加农村养老服务财政支持及工作经费补助。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鼓励企业、银发人才、乡贤等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支持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民政局将适时总结推广各试点乡(镇)好的经验做法并对工作力度大、试点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试点乡(镇)给予相应资金、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