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村级选人用人新标准——构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在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农村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村级组织作为联系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其选人用人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因此,结合当前村级治理的实际需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探索并实践一套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对于培养和选拔出能够引领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至关重要。首先,政治素质过硬。乡村振兴全面实施,需要更多人才主动投入到乡村振兴建设和美家园的工作中。作为村级干部的选人用人,候选人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紧密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将上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引领村民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其次,发展能力突出。乡村振兴需要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兼备的人才。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项工作复杂多变,在现今的社会大背景下,对工作在基层一线,从事乡村发展的村干部的能力,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选人用人时应重视候选人在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乡村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见解和实操能力。优先考虑那些能够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有效发展规划,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能人。再次,民生情怀深厚。乡村干部选人用人的一个重点就是要有应深怀爱民之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人才。这样人才应具有良好群众基础,能够深入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忧的候选人,更适合作为村级组织的领头羊。他们应当具备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村庄和谐,提升村民幸福感和满意度。第四,法治观念牢固。依法治国,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法律保障。随着法治乡村建设的推进,候选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他们应当熟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够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第五、严格自我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村干部的基本底线。选人用人时,要注重考察候选人的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情况,优先选择那些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人员。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增强村民对村级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总之,村级选人用人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关键一环。以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村级干部队伍。才能通过上述标准的综合考量,选拔出既有政治高度,又有实践能力;既懂经济管理,又重民生情怀;既能依法办事,又能廉洁自律的优秀人才,才能为农村的全面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携手绘就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