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办好代表建议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渠道和手段,是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州人大常委会以“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为主题,制定印发《**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建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行人大代表建议“提”“办”“督”“评”闭环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全链条机制,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切实推动解决一批制约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在认真“提”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建议质量。高质量地提出代表建议是建议办理的前提基础。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加强培训、开展调研、审核把关三个方面发力,确保代表建议内容的高质量。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把代表建议“提什么”“怎么提”等相关知识作为每期人大代表培训班的重要课程,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履职人大代表授课,让代表熟悉了解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条件和要求,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规范、准确、合理、可行。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把“聚焦中心大局、聚焦民生关切”作为主线贯穿代表履职全过程,精心制定代表计划,每次州人代会召开前,围绕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序安排人大代表通过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进“两室”(代表联络室、代表活动室)等多种方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州人代会会议期间,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格式等进行初步把关,由大会议案组再审把关后方予提交,在源头上保证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在深入“办”上下功夫。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坚持把建议精准交办作为高质量办理工作的基础,强化程序规范,提升工作标准,着力促进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一是坚持精准交办。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将代表建议编号、分类,并转交州政府办理。州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科学归类,逐件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责任,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给相应的部门办理,确保代表建议“交得准、办得实”。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87件,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建议逐件分析研究,确定转交州政府办理的建议共73件,转交州委编办办理的建议2件。另外,有12件建议因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事权不在州级等原因,要求州政府限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答复,为方案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坚持精细办理。各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负责人和办理时限,压实办理责任,把握关键环节,细化办理措施,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做到办前沟通了解诉求、明确重点,办中沟通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办后沟通说明办理情况、回复反馈意见,办理工作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三是坚持规范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建议办理的过程、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形成正式答复函公文,面对面向代表答复,并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面复率达到100%。在强化“督”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抓住跟踪督办这个“牛鼻子”,将代表建议督办纳入监督工作计划,持续加强跟踪督办。一是落实党政领导领办督办制度。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制定出台领办督办制度,加强与州委办、州“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衔接,选择与州委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认领1件进行牵头督办,由州政府班子成员,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主要领导每人至少认领1件领衔办理,坚持“督”“办”有机结合,在“督”中推进“办”,在“办”中落实“督”,持续放大示范效应。二是健全各专门委员会督办机制。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把代表建议督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融合推进,充分发挥对口联系作用,加强对联系部门(单位)承办代表建议的对口督办,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效。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取邀请代表进机关、实地走访、组织专项视察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听取并及时反馈对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提高督办结果运用,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在综合“评”上下功夫。健全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激发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推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一是健全测评体系。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州政府和部分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报送州委、州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作为对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督办建议情况,结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年度优秀代表建议(领衔代表)和优秀承办单位初步名单,提请主任会议研究。表彰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代表履职评价和推荐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汇报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