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双减”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X号)精神和省、市教育工作要求,按照《X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省“双减”工作锚定三年目标攻坚冲刺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双减”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县“双减”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X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内有效减轻,“双减”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二、主要目标围绕国家“双减”三年成效评测工作,紧盯“学生作业负担、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庭经济负担、家长精力负担、群众满意度”五个核心指标和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校外培训规范治理情况两个参考指标靶向施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显著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教育生态进一步改善,家长焦虑情绪有效缓解,育人环境持续向好。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党建引领,部门联动。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切实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二)坚持以人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推进。紧盯“双减”三年目标任务,瞄准当前“双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的基调,“细”的措施,“浓”的氛围,确保“双减”工作问题整改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分级指导,落实以县为主的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攻坚任务(一)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审核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2.科学控制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倡导学校开展每周1天无作业日。(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要认真批改、全批全改,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反馈,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认真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养成按时完成作业和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二)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6.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县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7.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工业能源与科学技术局、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8.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人员以本校教职工为主,以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高校学生志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为补充。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法依规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下或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在校恶意招揽生源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打造特色课后服务名片。采取集团教师走教、城乡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好课后服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工业能源与科学技术局、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9.建立教师弹性上下班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科学制定弹性上下班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延时上班、延时下班,保证规定工作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的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认真上课、备课,开展教研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0.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共享。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好基础教育在线教学资源平台。丰富优质线上教育资源,鼓励发展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惠及全县师生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各学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工业能源与科学技术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11.坚持从严审批。严格按照要求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别由教体部门加强监管并制定审批设立标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审批。(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2.严控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注重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教师资质、收费退费、培训内容、聘用外籍人员等情况,要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4.强化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县发改部门会同教体部门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超过5000元的预收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银行机构配合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预收费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事项进行监测。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法安股、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5.做好广告管控。严格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全县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持续推进)16.规范线上培训。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