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生活纪律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的党性,不仅体现在政治生活中,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党的生活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在党员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体现,是党员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的律己底线,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乎党的作风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执政根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指出生活中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更是以优良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的现实需要。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在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严明生活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为党和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注意卫生等就是对红军战士日常生活的规范和约束,属于生活纪律范畴。延安时期,尽管条件艰苦、物资匮乏,但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凭借管理严格、纪律严明,始终保持秩序井然。抗日战争时期,爱国华侨陈嘉庚访问延安,毛泽东在窑洞前用自己种的土豆、白菜、辣椒接待他;而此前在重庆,蒋介石大摆宴席招待陈嘉庚,仅一顿饭就花了八百大洋。中国共产党的“延安作风”,深深触动了陈嘉庚的心,让他不禁发出“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的感叹。1944年,中外记者团访问延安后,惊叹陕甘宁边区竟是与国民党统治区完全不同的一片新天地,就连美军观察组也这样评价:“延安让美国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有三点:一是延安人对金钱不感兴趣,美国飞机经常往返印度、重庆和延安,延安没有一个人托飞机乘务员带过外面花花世界的任何东西。二是延安人待人接物不尚虚文,和一般中国爱讲面子的传统不一样。三是延安人没有开口要美援。”西柏坡时期,毛泽东提醒全党同志:“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他要求大家在革命胜利后要做到“两个务必”,即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以贯之抓作风建设。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给全党讲述“酸菜里面出政治”的故事,强调“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不仅重视生活作风建设,也十分注重家风建设,为全党树立了榜样。比如,进驻北京后,毛泽东就给自己定下了三条原则: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周恩来为自己和亲属专门制定了“十条家规”,还告诫领导干部要过好“亲属关”,强调“不要造出一批少爷”“决不能使自己的子弟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包袱,阻碍我们的事业前进”。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党中央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先后开展了整党、“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全党精神面貌和作风状况焕然一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明生活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具有“上行下效”的示范功能。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定期向全社会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查处情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生活纪律,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此外,党中央还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对党员的个人生活、家教家风以及社会公德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正式把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为广大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划出不可逾越、不可触犯的底线。二、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核心要求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主要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两性关系、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新修订的《条例》第十一章第一百五十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对应党章中关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党员义务,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让广大党员在“八小时之外”也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具体来说,其核心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树立艰苦朴素的价值理念。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树立艰苦朴素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既是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更是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条例》第一百五十条对党员“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如果党员在日常生活中炫富斗阔、挥金如土、铺张浪费、声色犬马,只顾个人享乐甚至追求低级趣味,就不能称之为合格党员,因为这些行为明显偏离了党的性质宗旨与初心使命,背离了党章规定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要求,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尚俭戒奢”的规定,也不符合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少党员干部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变质”,从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发展到骄奢淫逸、道德败坏,最终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二是划出两性关系的道德红线。两性关系既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关系,也是生活纪律规范的重点领域。《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新修订的《条例》关于两性关系的约束条款,与2015年、2018年修订的《条例》完全相同,都删掉了党的十八大之前旧《条例》中“重婚”“破坏军婚”“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将其统称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样修订,体现了纪律处分的范围更宽、管理更严,防止因条款规定过于具体而出现“漏网之鱼”。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见色起意、因色致贪而身败名裂、家庭破碎、身陷囹圄的并不少见。因此,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把两性关系严格限制在道德和婚姻家庭范围内,管好自己,守住道德和法纪的底线。三是明确家庭生活的道德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往往是党员干部出问题的重要原因。有的党员干部不仅自己利用职务职权大搞权钱交易,还出现了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等家族式腐败。因此,党员干部必须重视家风建设,对子女亲属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决不能搞“封妻荫子”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一套。四是标明公共生活的道德界线。共产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等并不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是“八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降低对自身的要求。《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的不当行为的纪律处分。党员生活在群众之中,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因此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条例》修订,首次把党员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明确纳入党的生活纪律之中,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到在岗不在岗一个样,还要做到网上网下一个样,为营造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作出表率。三、严守生活纪律,做立德修身齐家的模范共产党员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当先锋,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齐家。一要锤炼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党性就是最大的德。现在干部出问题,主要是出在‘德’上、出在党性薄弱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德修身、以德立规、以德定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要永葆对党的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公德,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做到爱民、为民、忧民、惠民,为民造福。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义与利、正与邪的关系,立德固本、修身正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二要培育良好家风,建设廉洁家庭。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经过长期培育,能够让其成员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与精神气质。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风建设,从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到宋代朱熹的《朱子家训》,从明代朱柏庐的《治家格言》到晚清曾国藩的《曾文正公家书》,都是修身齐家的经典范例。中国共产党人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捍卫者和弘扬者,理应把培育良好家风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党员干部是家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过好亲情关,推动廉洁齐家落到实处。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不可在亲情面前颠倒了公私、模糊了义利、混淆了是非,防止“枕边风”演变成腐化的导火索,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三要加强警示教育,明底线知敬畏。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公布的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的案例来看,2018年至2023年公布的217个案例中,涉及违反生活纪律的有97个,占比44.70%。这些案件表明,有的党员干部正是由于自身精神颓废,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行为不端,才导致家人长期耳濡目染,有样学样,致使家风败坏,积重难返。党员干部要将警示教育案例引为镜鉴,自照自省,主动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问题,勇于改正自身缺点不足,确保在生活作风上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