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024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意识、系统思维,推动思想观念转变革新,持续推动改革发展提速提质,聚焦“两大主体”,突出结果导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突出党建引领,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高度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创新载体形式、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筑牢思想信念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每周固定时间作为“理论学习日”,通过专家授课解读、微信矩阵引领、集中交流研讨、参观培训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理论学习X次,参与学习人数达X人次。二是创新载体形式,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积极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提升工作,创建党建工作品牌,通过建设多功能立体式党建活动中心,让党建工作“映脸”、使廉政文化“抢眼”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共整理规范党建工作制度X个,培养选拔X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中。同时,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包保社区,小区,开展共建活动和志愿服务,进一步释放了机关党建、行业党建的“外溢”效应。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X次。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助力服务落地落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采取“线上+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2024年以来,建成公益社区矫正基地X个,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公益活动X人次;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次,调解成功矛盾纠纷X件。(二)聚焦主责主业,始终确保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聚焦主责主业,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供给、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人群监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会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入排查“热点”“难点”矛盾纠纷隐患,做到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通过“及时调解+人员稳控+适时跟进”模式精准施策,加强部门联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深入企业、市场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培训,引导促进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职工等调解咨询法律援助工作。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X个,改造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个,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强化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多渠道化解争议纠纷。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谋划和推进,着力在抓基层、固基础上下功夫,全面改造、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三)着力水平提升,助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注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完善制度,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强化重点审查,对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等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审查,切实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平等法治保障。共审查涉企法律协议X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X条,所提意见建议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为防范风险、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托举法治,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制定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交叉评查,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累计在普法专栏发布行政复议实务问答X期。三是便企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整合现有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源,在政策法规宣传、纠纷咨询接待、劳动争议化解等方面不断发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多领域、一站式法律服务,2024年以来受理办结公证案件X件,接待咨询X余件;化解矛盾纠纷X件,其中涉企矛盾纠纷X件。聚焦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法治需求,以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为出发点,就常见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实施精准普法。(四)实现突破,全力推进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全市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体系。一是注重队伍建设,让服务更专业。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明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行政争议调解组织作为复调对接平台,开设网上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等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处理决定、行政裁决的领域可以探索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让工作更到位。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要领导多次就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安排,分管领导组织业务科室到基层就相关进行调研,各县市区司法局均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本地区方案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三是深入排查化解,让群众更满意。按照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借助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网格员、调解信息员、治保主任等力量,全方位、多领域开展纠纷隐患摸排,对于发现的纠纷苗头,主动及时予以化解,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实行矛盾纠纷分类分级管理,简易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第一时间予以化解;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组建专班化解,确保纠纷不激化、不上交。二、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专业力量不足,法治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人员力量、专业欠缺;二是部门配合不够,与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衔接配合中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应急处置等方面仍需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法律服务供需不对称矛盾仍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司法局将认真审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建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二)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抓好落实督办,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及时指导各部门提炼总结法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推广经验成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更多短小明快、精准管用的立法,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到解决突出问题上,以高质量立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法治体检”质效,对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打造个性化方案,用法治体检的“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法治观察与人民建议征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平台的协同互动,推出更高质量的法治观察建议书。对标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要求,坚持从严把握,健全前端受理、中端复议、后端诉讼及综合协调机制,以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风险管控科学化、系统化。(四)持续推进模范法治社会建设。落实“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工作任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有序开展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开展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建立专业高效的商事调解员培训体系。(五)持续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解纷“一件事”改革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研究制定类案指引,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工作格局。加强监社协作,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造模式,探索建立分类矫正目录。推进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有序规范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活动和适应性帮扶,提升教育矫正效能,促进对象更好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