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考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多次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行动指南。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为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规定,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只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锲而不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拼搏奋斗,才能做到政协履职有保证。人民政协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准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民主协商,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坚定不移地走xx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要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坚持把政协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秉持县委、县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县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确保与县委同心同向同行。人民政协要切实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主动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立足大局,抓大事、议大事,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政协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协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推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更加主动地围绕中心工作,为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精业笃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对政治协商作出机制性安排,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进步的基本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围绕地方发展大局议政建言,紧紧围绕热点难点献计献策,聚焦社会和谐汇智出力,才能做到履职有为有位。人民政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把工作融入到党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按照“大局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开展工作,紧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等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协商议政。坚持“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原则,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事关全局的决策开展建言献策,让党委看的见摸的着,才能做到履职有为有位。人民政协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跟党委、政府工作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选择县委县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政协有能力做好的题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主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多、局面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特别是要多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到工作做得差的地方去,把调查研究做深、做细、做实,提出符合政策、切合实际的对策建议。人民政协要广泛凝聚团结发展的磅礴力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无党派、工商联、xx和民族等界别委员的作用,引导他们自觉成为勇担责任、乐于奉献、推动发展的建设者,汇聚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正能量。充分发挥团结面广、包容度大、代表性强的特点,致力于改善民生,组织全体委员和各界人士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搭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纾解民困的工作。三、更加扎实地抓好履职能力建设,为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固本强基《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扎实抓好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进步的基本保障,只有勇于担当作为、拼搏赶超、守正创新,才能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健全专委会开展调研、考察、督办提案、联系界别等工作机制,使履职活动更加经常、规范、有序,更加彰显特色,更加富有成效。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模范政协机关。人民政协要切实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基层政协工作规范年活动,在乡镇建设有组织、有办公场所、有活动、有制度、有设施、有履职档案的“六有”政协委员联络室,使广大政协委员学习交流有阵地、议政建言有平台、了解民意有窗口、凝聚共识有渠道,更好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了解一线的情况,面对面开展宣讲政策、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从而让政协工作更好地融入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让专门协商机构真正“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人民政协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加大委员学习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健全委员知政明情机制,提高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履职管理,积极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考察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先进界别、优秀委员和优秀提案评选活动,激励全体委员把社会期盼与自身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委员以“靠得住、奋斗者、负责任”的姿态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