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巡察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近年来,**集团党委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巡视巡察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其政治性、政策性和权威性是独一无二的,是其他监督方式所不能替代的。各级党组织已把开展巡察作为推动政治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强调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和首要地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政治巡察,从政治上看待、分析和揭示问题,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确保国有企业党委巡察工作焦点不散、方向不偏。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内在需要。国有企业党委开展政治巡察,能够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直属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发展方向,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港口高质量事业发展。二、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说,通过强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效比较明显,抓住了治理的“牛鼻子”,找到了破解难题的“金钥匙”,走进了人民群众的“心窝子”。但一些问题和现象不容忽视。一是靶心偏移,整改成效打折扣。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没有正确理解政治与业务两者之间的关系,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没有从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上去查找问题,没有把业务问题放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去分析、去整改,偏离了政治巡察整改方向。有的党组织没能有效利用巡察整改的契机来优化政治生态,因而没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二是前紧后松,甚至新官不理旧事。少数被巡察党组织对“被巡察党组织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存在“过关”“交差”心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做得不够,在集中整改初期推进较有力,但在之后的持续整改阶段产生懈怠思想,敷衍应付,前紧后松。班子成员发生变化、调整分工之后,未把长期整改的工作列入移交,出现整改“断档”。甚至有的对有整改难度的历史遗留问题避实就虚,放之任之,新官不理旧账。三是就巡而改,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不够。有的党组织对问题的梳理“全面性”原则把握不够,仅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中央和省市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没有吸收融入,对其他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没有同步整改。有的党组织就问题而整改,就整改而整改,没有认真把脉、查找病灶,没有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效果怎么样、执行情况怎么样,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有的整改措施不能体现延伸性和拓展性,由点及面、制度治本作用发挥不够,整改质量不高。四是就巡而巡,成果运用还有差距。巡察数据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就巡而巡的多,对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的还比较少。巡察整改评估机制不健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分析研判还不够。巡察成果、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运用得不够,还未真正体现在考核等次确定和干部提拔使用的工作中。评估检查以群众的认可度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做得还不够,多数是落实领导的指示要求,还未形成一种有效的制度机制。三、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结合当前政治巡察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加强规范化建设、精准发现问题、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三个方面考虑着手,切实解决巡察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巡察实施过程不够规范、问题发现不够精准、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等问题。(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巡察规范化。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内部管理,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完善巡察制度体系。科学完善的巡察工作制度是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积极构建巡察工作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巡视工作条例》为基础,组织编印《巡察制度汇编》,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和严明巡察纪律要求,逐步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编制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政治巡察,最重要的是巡察过程的组织和实施,也决定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面对巡察工作人员巡察工作经验缺失、对巡察流程不熟悉的现状,积极探索流程化、清单式管理模式,组织编印《巡察操作手册》工具书,系统梳理巡察工作流程以及常用材料模板,使巡察组按照程序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创新建立巡察工作提醒机制,建立《巡察联络员明白纸》《巡察工作提醒清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巡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巡察工作培训。巡察工作培训是将巡察人员从各业务领域专家,快速培养淬炼成专业化巡察尖兵的重要途径,能够快速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巡察培训要坚持以实用为导向,抓覆盖、补短板、重实战,着重对巡察工作流程、起草巡察工作报告、精准发现问题以及巡察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培训,使巡察组成员能够快速进入工作状态,精准发现问题。(三)深化政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政治巡察重在过程控制,关键在于巡察过程中如何有效的运用巡视巡察赋予的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不仅要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又要透过发现的业务问题深挖背后隐藏的政治现象。精准编制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方案是发现问题的“作战图”,是巡察组梳理巡察脉络、明确巡察方向的重要保障。巡察工作方案要做到监督内容细化、防范步骤要具体清晰、人员分工要科学、工作运行机制要明确。尤其是监督内容要细化方面,要充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以及向纪检、组织、信访等部门征集到的信息,把握共性、突出个性,细化监督重点,提升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制定“两个清单”。政治巡察要坚守政治巡察视角,聚焦“国之大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巡察组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要在短时间内发现重点问题和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制定“政策清单”和“重点问题清单”。政策清单要梳理关于本地区本行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省委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验证对这些硬任务、硬要求部署了没有、落实了没有,成效如何;重点问题清单要结合《巡察工作方案》和每日巡察发现问题,逐步形成拟深入了解的重点问题清单,明确深入了解的责任人,并形成重点问题专项报告和问题底稿。探索实施“巡审联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巡察、审计同步进驻现场,在人员抽调、信息共享、问题研判、结果运用中深度融合,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双向印证,实现政治巡察与审计监督“双体检”“1+12”的叠加效果,推动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三)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发现问题是关键环节,而最根本的落脚点是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改革发展。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问题整改,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着力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等方面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从严从快从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创新建立全面问责机制。政治巡察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能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格按照规定移交违规违纪、失职失责问题线索,通过巡察问责,对广大员工形成巡察震慑,规避类似问题的反复出现。把好巡察整改验收关。实施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巡察部门“三方联合验收”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验收把关,提出反馈整改存在的问题,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坚持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改,及时下发巡察情况通报,督促各直属党组织对照共性问题早查找、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向职能部门发送监督提醒函,督促各职能部室充分履行自身管理职责,进一步扩大巡察成效、放大巡察效应。政治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把脉问诊,党委巡察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定位,真刀真枪的查找问题;被巡察党组织深挖问题根源,真抓实改的落实整改,广大党员干部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港口政治生态净化、管理基础夯实、经营风险降低,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助推港口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