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心得体会(8篇)目录篇一、党纪学习教育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心得体会篇二、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篇三、高校党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材料篇四、【党纪学习】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篇五、【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篇六、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研讨发言篇七、2024年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篇八、2024年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篇一、党纪学习教育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心得体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日前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在准确规范执纪上下功夫,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覆职水平,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深刻理解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够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第三次对《条例》作了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实践进行提炼总结,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理解、牢牢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好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在精准规范执纪上下功夫。《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如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练好练强“看家本领”。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定期对运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用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案释纪说法论理,提升执纪执法工作的精准性。要报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规依纪依法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同时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使处理结果既符合党纪国法,又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要推动制定“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的操作办法和规范化的处理程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篇二、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这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作为纪检干部,接触和运用纪律的机会较多,更应当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根据平时工作感悟,认真分析党员违纪的原因和情况,大体有四种:一是无知无畏。平时不注重学习,对纪律规矩是什么不清楚,不明白党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稀里糊涂就犯了错误、违反了党的纪律。二是一知半解。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自以为知纪守纪没问题,殊不知已违反了纪律,有的虽然知道是违纪但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从违规逾矩发展到违纪违法,越陷越深,难以自拔。三是明知故犯。由于私心作祟、贪心作怪,明知道是违规违纪违法的事情仍然去做,自以为聪明高人一等,在中央三令五申、越来越严的情况下,仍然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甚至铤而走险。四是相知恨晚。从放松个人学习、降低个人要求开始,有了第一次违规越矩,发展到违纪违法,直到被查处甚至狼铛入狱,从身边人成为了“身边人”,才幡然醒悟,悔不该当初,教训极为深刻。作为一名党员,如何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个人体会是四句话:坚守初心、学以致用、防微杜渐、慎终如始。坚守初心,就是要尊崇党章,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戒尺”。在纷繁夏杂的现实中,面对各种诱惑,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经受考验,必须先遵守纪律。没有纪律的约束,就经不起考验、受不了困苦、扛不住挫折,进而偏离初心、忘却初心、背叛初心。坚守初心,可以提升遵守纪律的境界,懂得为什么遵守纪律和怎样遵守纪律,从而将遵守纪律转变为自觉行动。有了坚定的初心,就会使遵守纪律建立在共同思想、共同目标、共同理想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时刻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怀有敬畏之心,就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学以致用,就是要学用结合,时时处处紧绷纪律之弦。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深入学习《条例》,了解、熟悉并牢记党的纪律,才能真正落实好纪律要求,做一名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从以往各级通报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无知无畏、一知半解、明知故犯、相知恨晚的人不乏其例,也都不在少数。要从中吸取教训,牢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践踏纪律必将受到惩处。我们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篇三、高校党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材料通过学习,我对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学习转化实践了更加深度的思考。下面,谈几点体会。一、对党纪学习的认识。中共中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的重要举措。简单地说,党纪学习就是让党员干部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党纪规定转化为言行准则,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对《条例》原原本本的学习,感受到其中贯穿了“严、宽、实”三个引向。严:体现党纪法规越来越严是大趋势,《条例》在总则第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行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加以细化,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宽:体现在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条例》新增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基于“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促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敢用、会用容错纠错机制,精准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撵腰,免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后顾之忧。实:体现在对务实作风的正向引导,《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政绩观错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规定,第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条涉及群众事项不作为问题之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规定等,均体现《条例》对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的正向引导。二、对“六大纪律”的认识。“六大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六大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职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二《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7条,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并正确对待组织。做到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取私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包括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禁止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强化纪律观念,带头刹住“会风中的歪风”。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坚决杜绝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行为。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折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共8条,包括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等等。作为高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把师生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用心用情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当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包括工作失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干预和插手;泄露组织秘密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以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用斗争精神、担当作风,来诠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