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汇报材料日前,依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省委教育工委出台《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等层面,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路径,对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部署。一、对标对表,守正创新健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见》贯穿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为省级教育部门出台的首个主体责任党内规范性文件。《意见》抓住教育系统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通过多种手段和机制的综合作用,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六责同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层层传导,形成工作闭环,强化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打通管党治党治教治校“最后一公里”,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意见》坚持目标一致与自主创新相统一,坚持系统治理与分级负责相统一,坚持治理过程与治理效果相统一,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最大程度创造条件,营造敢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融合融入,科学精准把握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见》紧扣教育工作实际,科学划分全省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职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使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具体、更精准、更有效。《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教育强省建设为着眼点,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治教治校合力,引导全省教育领域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单位紧密结合实际,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旨在推动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与教育事业发展相互融合,在业务、理念、管理方式上提高契合度,融入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以实际成效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三、聚焦聚力,多措并举压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关键,聚力解决全省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各地各校各单位切实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质量,对重点敏感难点问题,严格按原则程序规矩议事决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公信力和领导力。如优化立德树人生态,强调各党组织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找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教育发展环境的举措,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管党治党治教治校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如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结合,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坚持长远谋划,创新育才、引才、用才工作机制,保护和调动党员教育工作者积极性。如持续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要求各党组织压实各责任主体整改责任、监督责任。同时,《意见》对教育强省建设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现路径等提出了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提高教育管理监督时代性和实效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通过强基固本,为教育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四、有能有效,持续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治教。一是教育治理体系将得到完善。《意见》明确,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在理念目标、方法思路、任务举措等方面对标对表,确保不偏向、不走样,并强调教育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准职责定位,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治理体系必将走向现代化。二是教育行政功能将得到加强。《意见》指明,各党组织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并直接或间接对各责任主体明确了禁止性、允许性、强制性事项,以及相应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教育部门党组织示范表率作用,通过制定务实管用的责任清单,将以上率下的势能,转化为人人有责、层层担责、履职尽责的动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三是教育治理能力将得到提升。《意见》可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随着《意见》的落地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各地各校各单位无疑将获得更大的自主创新空间,即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将进一步释放,并逐步从目前的粗放式管控,拓展到科学施策、精准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这种从省到基层能力的提升,将更有力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整体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