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政府采购内控、固定资产内控、公务接待、办公用品管理、财务管理)目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完善本局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应当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第三条严格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工作要求,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要相互监督和制约,采购需求编制与内部审核审批分开,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分开,合同签订与验收分开,验收与保管分开。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进行政府采购事项,要设立采购小组,人数三到五人,组长为采购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组员包括采购需求部门组长、采购需求部门人员。第五条进行政府采购事项,要设立验收小组,人数三到五人,组长为采购需求部门分管领导,组员包括采购需求部门人员、综合事务组人员、局纪检干部。第六条采购小组进行单位政府采购事项时,要采取集体讨论决策、集体研究的方式,发挥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作用。决策过程要做好台账记录,并遵守相关采购规定条例,工作分工安排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第七条综合事务组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的复核审批及登记。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八条采购小组对采购标的要进行市场调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九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第四章采购范围第十条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维修等由综合事务组统一进行采购,各工作组不得自行进行采购。其他货物、工程、服务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开展采购。第十一条采购小组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采购实际需求及采购项目特点,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第五章采购程序第十二条采购事项程序如下:(一)采购需求部门明确采购需求,成立采购小组,提请采购计划;(二)采购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决策,拟定采购方式;(三)根据本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采购小组将采购事项报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审定;(四)综合事务组核对会议讨论结果,对采购计划进行复核备案审批;(五)通过后,采购小组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六)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七)采购需求部门进行后续交付使用、送财政部门备案登记等工作。第六章其他要求第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在“xxx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事务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局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本局履行职能,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局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局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三)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办理本局固定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五)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局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第三条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及“管业务必须管资产”的原则和要求。第二章固定资产配置第四条本局的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本局所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相关配置标准和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将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与预算项目一起报工作组组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报财务室汇总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第六条对要求配置的固定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防止固定资产闲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第七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第八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回来后,使用工作组、使用人要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验收,采购人、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验收人要严把数量、质量关,核对采购申请、采购合同、发票与实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相符,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在固定资产验收表上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名。以接收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同样适用。第十条取得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经办人要将发票、固定资产验收表等相关凭证交财务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打印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使用工作组、使用人进行张贴。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工作组、使用人要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监管,定期检查并改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减少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保证固定资产的科学合理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闲置。第十二条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固定资产的使用工作组、使用人应对所用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监管。第十三条未经批准,固定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不得用固定资产对外担保。第十四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核对账目,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及有关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财务室组织,各工作组配合参加,对盘盈、盘亏、报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工作组、使用人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备案归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对资产丢失、毁损、管理不善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本局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无偿调拨、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行为。第十七条本局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由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工作组、使用人进行申请,根据区财政部门相关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凭证资料,按资产处置管理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报区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八条未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流程的相关资产,由原使用工作组、使用人继续进行保管。第十九条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后,将财政部门相关批复文件报财务室,及时进行处置销账及相关账务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事务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使公务接待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x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对口部门接待原则,公务接待由各部门根据业务负责对口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办公室可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安排,费用由对口部门负责。(二)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规定。(三)坚持“热情周到、有利公务、节俭务实、安全有序”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四)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和财经纪律。二、公务接待范围四、公务接待标准(一)住宿标准(原则上安排在公务接待定点宾馆)1.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xxx省、xxx市、区最新调整后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安排住房。2.客房内一律不摆放鲜花、欢迎卡、不额外配发水果和洗漱用品。(二)餐饮标准1.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根据客情、陪同人员情况及我区会议用餐标准制订,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2.严格执行接待用餐标准,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政务接待不上酒。五、陪同、陪餐人数及用餐时间(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只安排熟悉情况、参与汇报的领导参加。(二)每批来访宾客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工作用餐,其他均为自行用餐,费用由接待对象负责,特殊情况按局领导的指示办理。(三)局领导陪餐应以“热情周到,节俭简约”为原则,提倡用自助餐,正餐用餐时间不超过50分钟。六、公务接待有关要求(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二)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人数和用餐标准(工作人员包括接待人员、驾驶员、记者等),非必要人员不安排用工作餐。(三)完善接待台账和接待资料管理,接待任务结束后,相关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并填制公务接待清单报表。(四)简化公务接待环节,不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队伍,不铺设红地毯。七、接待工作人员有关要求(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讲奉献,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热情有礼、勤俭节约、举止得体,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接待工作,树立我局良好形象。(二)严肃认真、周密细致地制定接待方案。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做好接待信息保密工作。重要宾客,必须准确了解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民族、人数、抵离方式和时间、到xxx的主要目的、行程安排及有关要求等,并尽可能了解客人特别是主宾的工作、生活习惯;接待信息传递要及时、准确、完整、保密。(三)加强与接待宾馆(酒店)的联系和协调,努力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为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确保办公所需,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管好用好办公物品,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办公用品的采购1、xxx局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在办公室采购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xx局办公室是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承办科室。2、严格采购审批制度。随用随买的个别零散性采购,各科室发起人需填写xxx区xxx局物资采购申请表,列清拟采购物品具体型号、规格、数量等,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需呈主要领导审批。3、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讲价压价,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本地有的物品,只有当因差价节省的钱超过交通运输成本时,方可派人派车到外地采购。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区xxx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局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1、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局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3、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局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