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交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基层实践住建局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交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基层实践畅通业主、物业服务机构的诉求表达渠道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难题。对此,xx区住建局持续深化“在xx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围绕物业纠纷“一件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在全市率先开展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一、回归初心,打造“枫桥经验”基层阵地。xx区是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发源地,20xx年率先建成全省首家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成立之初,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调处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七年后再次聚焦物业领域纠纷处置。一是建立两大中心。在市住建局指导下,构建区社会治理中心、区住建局、司法局、法院等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运行机制,一体打造市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指导中心与xx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市、区两级部门统筹协调管理。二是完善四大机制。定期召开市、区两级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商研判,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组团服务、诉调对接四大机制,着力将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凝聚五大力量。建立健全横向到部门、纵向至一线的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网,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等多元化解方式,促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二、多元共治,实现物业纠纷通调一站。物业管理一直是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小”物业关乎“大”民生。xx区以中心为载体和纽带,整合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力量,围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审理诉讼、指导督查五大功能。一是加强三方协同共治。开展《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宣传,围绕居民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推行“红色物业”建设,有效构筑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的现代社区治理模式,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二是组建多元解纷力量。区住建局选派调解员驻中心开展调解服务,法官、书记员联系指导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建立“晓秋律师工作室”,派驻律师团队开展常态化法律咨询、业务培训、参与调解等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开展法律咨询及政策宣传xxx次、业务培训x场、参与调解xx次。三是扩大示范裁判影响。对于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不成的物业纠纷,开展示范诉讼、巡回审判、支付令发放等方式,以点带面,扩大示范裁判影响力,推进其他物业纠纷诉前化解和多元化解的效率。中心成立以来,线上线下受理化解物业类诉求xxxx件。三、阵地前移,延伸服务群众工作触角。企业群众的需求就是社会治理的方向,中心聚焦物业公司、开发商、业主等不同主体对物业类纠纷快速化解、便捷调处、智慧解纷的多元需求。一是丰富“三源治理”。迭代丰富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整合力量化解中心窗口受理,xxxxx、xxx等线上平台反映及法院诉前等范围物业诉求纠纷。组建由各部门业务骨干参与组成的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家团,负责对重大疑难物业纠纷进行会诊研判,为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二是发挥“三级联动”。发挥区级、镇街、村社调处力量“三级联动”,健全乡镇街道物业纠纷调委会,明确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吸纳村社调委会主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城管办、派出所、网格员等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负责辖区日常物业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化解,参与和协助重大疑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集中会诊。三是加强指导督查。建立横向至部门,纵向至乡镇街道的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指导督查考核网,跟踪指导、协调督促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按属地管理、逐级调解原则,一般物业纠纷由社区调委会调解,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由乡镇街道物业纠纷调委会调解,视情可提请区专家会诊和调处指导,涉及跨地区、跨部门及群体性的由市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指导中心指导下进行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