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党纪学习教育对照剖析参考)一是民主议事不够充分。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从来不搞“一言堂”,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和群众意见,但有时候对意见的吸纳还不够。例如,在紧急事务中为了能够快速应对,未能充分听取和吸纳其他成员的意见,导致工作出现一些小差错。二是干部考察不够全面。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和流程选拔干部,充分考虑多方面能力,但有时候对干部的生活作风考察不全。例如,在考察干部时,侧重在个人档案审核、单位领导和同志评价、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对于干部在平时的生活作风情况考察不够深入。三是追责问责不够严厉。在工作推进中,严格落实奖惩,对失职失责的干部从严处置,但在具体问责过程中,还不够严厉。例如在项目建设中,看到干部经常性督促建设,但是由于建设主体自身存在问题,导致项目推进迟缓,在问责过程中考虑到这些情况,所以问责时一味从轻处理。四是党员工作不够细致。始终坚决保障党员干部应有的权利,但是在处理老党员不按规定上访工作时,存在工作简单化。例如面对个别老党员恶意上访时,不能很好地与老党员谈心谈话,导致老党员心中有怨言,对工作不理解。五是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按照规定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开展理论学习、心得撰写,但是在互相批评中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例如,在组织生活会中,对其他同志开展批评时,存在只讲小问题的现象,总是碍于情面,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