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理论中心组上的发言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应充分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和发挥司法职能,在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服务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作为,不断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根基。基层治理关键在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必须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根本政治保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在国家法治化治理中肩负的重要使命,坚持能动履职,整合各方资源,将党的理论思想、方针政策转化为开展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力推进司法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互促互融。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飘扬在审判一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聚力多元解纷,深化三源共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院必须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一体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要深耕诉源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立足法庭辖区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矛盾纠纷特点,积极运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共享法庭”等数字化司法工作平台,通过云上咨询、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方式,妥善化解邻里、家庭矛盾纠纷,依法审理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深推执源治理,聚焦执行工作衔接不畅、联动不足等制约瓶颈,不断完善执源治理配套机制,搭建涵盖“区(县)、镇(乡)、村”三级联动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推进人民法院与多部门联动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打造全方位协作执行网络,使行业领域与执源治理深度融合,从源头上实现案结事了。要深化访源治理,立足“有信必复”小切口,精准甄别信访投诉请求,强化依法分类处理,强化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和判后回访工作,以信访工作“质”的提升促进矛盾纠纷“量”的化解,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延伸司法职能,促进长效常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面对高位运行的案件量、日益沉重的办案压力,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形势,人民法院必须从“源”治“水”,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理念,以培育典型案例、精品案例为抓手,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要跳出个案解类案,将个案作为类案研究的切入点和抓手,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管理、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助力社会大局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司法审判工作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