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提纲: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全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方阵”同志们:为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安排,我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条例》主旨要义和自然资源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举措”三个方面,给大家讲一堂纪律党课。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的重要论述。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加强纪律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我们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的重要论述。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管总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阐明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我们要持续完善制度规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重要论述。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执行力是党内法规的生命线。我们要狠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戒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重要论述。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党纪与国法的辩证关系。我们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厚爱。(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重要论述。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极大的耻辱”。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我们要一体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的重要论述。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严”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今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筑牢权力运行的纪律防线,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内容十分丰富。以上重点梳理的八个方面,大家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上下功夫,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以高质量自然资源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准确把握修订后《条例》的主旨要义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六项纪律”要求。下面,围绕党的“六项纪律”内涵是什么、容易违反哪些规定、如何加强纪律建设,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内涵是什么?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管总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主要是“四个坚决”: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个声音,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坚决与宗教迷信活动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主要包括: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表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坚定理想信念;涉外活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违反政治规矩等7个方面。容易违反哪些规定?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故而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阳奉阴违、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心存侥幸。比如,XX县委原副书记、县长XX等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弄虚作假,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欺上瞒下,造成XX调查不实,XX县委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共16人被追责问责,XX落实工作不严不实,被免去XX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针对此类问题,《条例》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执行。如何遵守好政治纪律?就是要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二)组织纪律方面:“组织纪律”内涵是什么?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组织纪律主要包括“四服从、三严格一自觉”。“四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三严格一自觉”即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7条,主要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报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在推进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欺骗组织以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7个方面。容易违反哪些规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实际作用,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耍滑头、不老实、漏报瞒报等问题。比如,XX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X购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一套商品房,但在向组织部门上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购买商品房情况,最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此类问题,《条例》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填报家庭成员、财产、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如何遵守好组织纪律?就是要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强调“实际”扭曲“法则”、借口“特殊”变通“铁律”、假托“情理”否定“法理”,无视组织程序,我行我素、胡作非为。(三)廉洁纪律方面:“廉洁纪律”内涵是什么?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重要保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主要包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挥霍公款;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8个方面。容易违反哪些规定?有一些党员干部经常受邀出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在一次次宴请吃喝、推杯换盏中,“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原则渐渐动摇,规矩抛在一边,沦为权钱交易“工具”。比如,XX局原正厅级干部XX,被一箱水果撕开腐败口子,被众多老板约进高档餐厅、夜场包房……先后收受商人老板价值逾百万房产、近千万现金,在吃喝玩乐中加速堕落,后被开除党籍,没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审查起诉。针对此类问题,《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廉洁纪律要求,把“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推进以案查风、以风查腐,推动风腐一体治理,以严明的纪律筑牢廉洁防线。如何遵守好廉洁纪律?就是要做廉洁自律的“干净人”。廉洁关键在于自律,对于“暴风骤雨”式的腐蚀,大多数人都能够抵御,却容易在细枝末节、不太显眼的地方“翻船”,被人“用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