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铸忠诚、扛职责,提高治理水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一次重要锤炼和重大考验,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硬任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落实政治纪律规矩和开展正风肃纪的主要实施者、参与者、监督者,理想信念坚不坚定、能力本领过不过硬、斗争精神强不强烈,不仅影响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成长,更关乎引领纪检监察事业走向何方。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党中央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下面,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一下我的心得体会。一是要铸就政治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要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系列政治期待和严格规范,并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以贯之的殷切期望和从严要求,深刻体悟党中央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政治考量和战略考量,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案件审理部门要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不能仅仅是从技术层面进行把关,而是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审,把讲政治和讲法治贯通起来。一方面要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坚守纪法底线;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善于运用纪律语言进行政治画像,精准深刻分析勾勒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行等本质特征,以政治画像为切口发挥好对本人和其他党员干部的教育作用、对相关单位政治生态的净化作用,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要扛起职责使命。纪检监察机关是进行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怎么样、战斗力如何是关系整个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大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把监督的底色擦亮。强化精准思维,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职能,确保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要严格履行案件审理工作基本程序和制度,坚持独立审理,坚决防止“先定后审”“查审不分”等问题的发生。要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该提出问题的一定要提出,决不能简单地“走程序”“补手续”,与案件承办部门共同做好“案件质量共同体”,做纪法制度的捍卫者和执行者。三是要提高治理水平。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有效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责,更好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遵规守纪内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案件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审理相关工作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好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跟进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制度时,要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增强可操作性与针对性,坚决克服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受监督、运行更规范。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