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汇编(3篇)村规民约为了推进我村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1、倡导爱国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2、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3、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坚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乱拉乱接电线。4、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5、倡导先进文化。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6、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7、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8、倡导集体主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先。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的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为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x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x村村规民约。一、社会治安1.每个村民都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仗势欺人,正确处理好村民之间的相互关系。3.严禁偷盗、敲诈、哄抢集体、个人财产,严禁赌博、坑蒙拐骗。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电力、通讯、道路交通、办公场所、休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4.加强对家犬和家畜的看管,严禁放养猛犬、野性牲畜、种牛及随意放生牲畜等行为。5.对上述行为涉及行政违法的,报送行政机关处理;对涉及刑事违法活动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两委及群众代表批评教育。二、环境卫生1.积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门前实行“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各牧户要经常性自觉打扫门口绿化带内的环境卫生,要保持庭院内外卫生清洁,自觉清除暴露的垃圾和废弃堆积物,清理卫生无死角。2.共同搞好村子公共区域卫生,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严禁随地乱倒垃圾、秽物、柴草、粪土,应按要求定点有序堆放。主动改变随手乱丢垃圾、乱扔杂物的不良习惯,不随地吐痰,确保垃圾不落地。3.不得在各自草场承包责任范围内乱挖乱搭乱建,不得随意修建大型彩钢畜棚和生产车间,严禁一切有害生态环保的生产活动。不乱倒生产废料、不乱排生产污水,保持庭院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如有违反,人人有权进行反映,村“两委”出面进行批评教育。4.各牧户要自觉养护各自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入户道路,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不准在村道、公路边绿化带内养殖牲畜。建房应依法审批,不得擅自修建,不得损害四邻利益。如有违反,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进行处置。三、消防安全1.加强用火管理,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发生。2.加强对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家长负责制,提高全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四、邻里关系1.村民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3.邻里之间的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五、村风民俗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参与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活动,积极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4.关心集体、关爱他人,主动参与村里的公共事业,积极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道路、交通、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全体村民大会、商讨公共事务、集体劳动等)。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5.自觉开展移风易俗,有效抵制天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加强自身修养。六、奖罚机制(一)教育1.凡是在我村考上研究生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x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奖励x元,大、中专生每人一次性奖励x元,高中生每人一次性奖励x元。2.凡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生的家庭,村委会将协同学校教师、派出所、司法所等进村入户到村小组,对不按时劝返学生的家长进行思想教育,向他们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由村“两委”及群众代表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后仍然不纠正的家庭,经村“两委”会同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取消公益性岗位享受资格、取消当年“五好家庭”“五星级文明户”评选资格。(二)环境整治实行庭院及草场综合评比奖罚制度。各牧户既要主动保持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又要自觉承担各自承包草场范围内的生态看护责任,不违反草蓄平衡政策,不随意乱采乱挖乱建,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社社长、群众代表组成庭院及草场卫生评比小组,每年年底对全村农户庭院卫生进行一次量化评比,对庭院及草场方面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每社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生态文明牧户,在先进户门口悬挂“生态文明家庭”牌子,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综合评比较差的牧户,经三次以上教育提醒仍无改观的,取消当年“五好家庭”“五星级文明户”评选资格。全体村民共同监督,发现违规人和事,可手机拍照取证,积极制止并及时反映情况。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村规民约为了更好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第一条本《村规民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村民民主讨论制定。适用于全村村民以及在我村从业、居住的非本地人员。由全村群众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和共同管理。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集体,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三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优秀的家风家训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融入到家风家教中,拒绝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第四条村民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要坚决做到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严禁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形象;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扰乱人心;严禁在微信群等媒体交流平台发布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不利于民族团结、涉黄涉赌涉暴、人身攻击等言论。第五条村民需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得无理取闹,妨碍、阻挠或威胁公务人员正常的执行公务活动。第六条推行“党员1+N”的模式,每位党员以身作则带好头,切实以一名党员带动每家每户,每家每户带动全村人,调动网格员、中心户和村民等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实行党员“1+N”计分,“1”即履行村规民约情况,“N”即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实践、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基层平安创建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党员“1+N”积分相关内容及积分及物品兑换标准,并公示,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在积分登记时村民有监督权,可采取一票否决制。第七条村民应当爱护路灯、健身器材、环保设施、凉亭等广场公共财物;保护公共通讯、供电等线路设施,不得进行毁坏及人为破坏。第八条村民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因私接乱拉电线引发火灾或人身伤亡的,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严禁非法传教,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第十条禁止策划、组织、参与各种邪教组织和传播邪教宣传品。不得加入传销组织。第十一条严禁从事黄赌毒等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第十二条村民需配合村两委开展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与村委会签订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要严格落实宅基地周围全包责任,确保庭院、门前、巷道、房前屋后、巷道硬化路、水渠卫生整洁,保证自家门前道路畅通,同时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第十三条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维持好全域无垃圾政策,每周二、周五为固定环境卫生整治日,生活垃圾要送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倾倒,不得私自乱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需自行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填埋。村民对自家房屋周边的卫生负有监督、清理责任。严禁在公路、巷道乱倒垃圾和抛弃死牛羊尸体,违者上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罚。第十四条要新建或翻新房子等,必须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镇政府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建设。严禁出现私自乱搭乱建、乱挖乱占、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出土地确权面积等违规行为。第十五条禁止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草场,草场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备案,优先在本村转包,禁止私自在自家草场或他人草场采砂、取土,禁止毁草开荒种植农作物,自觉遵守公共牧道的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自圈占公共牧道、牲畜饮水点,违者将上报草原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第十六条严禁在草场、林区附近吸烟、点火取暖,用明火、烧纸、燃放鞭炮要注意防火,由此引发火灾,当事人除要负责相应法律责任外,还要补种草木。第十七条严禁非法采砂,保护河滩生态资源。任何人不得向河边、河里倾倒垃圾、污物、油污等污染物,自觉做到依法用河、和谐用河、保护河域资源。第十八条主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积极配合乡兽医站做好防疫针注射、防疫药品发放等工作,实行“三方确认”(农户、村委会、镇政府)。第十九条村民要树立良好形象,反对一切封建恶习和陈腐观念,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和睦相处。第二十条提倡婚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彩礼陪嫁不超过5万-8万元,亲戚随礼钱不超过200元,相亲朋友随礼不超过100元,宴席不超过10桌,严禁高额彩礼索要和攀比陪嫁。第二十一条提倡丧事从简,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在水源地及其附近建坟。上坟烧纸要在确保安全的焚烧点进行。第二十二条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爱幼、夫妻互敬互爱的传统美德,做到勤俭持家,严禁虐待父母、公婆及其他亲属。严禁不赡养、不善待老人等不道德行为发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发现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将上报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会同司法部门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其履行义务。第二十三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得拒绝和逃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