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努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人力支撑同志们:产业工人是现代工业体系各条战线中的劳动者,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基础。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对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锻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一、坚持党对产业工人的全面领导(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和创新产业工人领导方式,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广大产业工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圆满完成。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先进典型,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牵头作用,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协调好各单位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绘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最大同心圆。国有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携手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在产业工人集中领域成立基层党组织,积极在股份制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及时把产业工人中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中的党员比例。(二)提高产业工人的政治地位。工会作为连接党委政府和企业职工的重要桥梁,要把增强政治性作为灵魂、保持先进性作为着力点、坚持群众性作为根本点,把企业服务产业工人质量纳入考核范围,提高产业工人管理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好产业工人的首创精神,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特点,解除束缚产业工人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让产业工人合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及群团组织中的人员比例,积极引导产业工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动企业建立工会、妇联、青联等群团组织,引导产业工人主动参加企业管理,积极提高企业生产效益。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依法维护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探索产业工人到群团组织挂职、兼职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的管理能力和党建工作水平,实现企业效能和产业工人地位“双提升”。(三)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完善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先进典型管理机制,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全面提高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荣誉感和归属感。各类新闻媒体要定期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学习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在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活动中,要提高创新型人才、知识型技工、技能型职工的占比,对技术工人参与表彰评选给予政策支持,在全社会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二、全面提升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一)改进产业工人教育培养体系。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体系、人才评价体系,依托企业、学校、培训机构等建立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构建中高职衔接的学历教育体系,打通职业教育学历上升通道,实现产业工人学历、技能“双提升”。鼓励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与企业一起开发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创新人才工作室和技师培训站,鼓励产业工人参加创新成果评选,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效动力。加大职业教育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设置补贴标准,合理确定补贴对象,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奖励金制度,制定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成本补贴。优化校企合作模式,推进办学体系、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及时总结推广产教融合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降低人才培养成本。提高产业工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企业运用网络资源开展精品读书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降低职工学习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建立新型学徒制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在企业及拥有技术型人才的用人单位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度,免费向新入职的产业工人提供全方位劳动技能培训。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学习资源,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岗前培训、转岗学习、名师带徒弟等方式,提高新入职产业工人的劳动技能。依托产业工人聚集区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共建实训中心、研发中心、名师工作室,培育更多行业工匠。(三)做好新型产业工人的培养工作。随着互联网产业兴起,货运、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个体工商户等新业态迅速发展,产业工人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收入特征更为明显,他们在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差异化的新特点,我们要加强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高效的产业工人培养体系。同时,农民工进企业成为产业工人已是新常态,我们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分类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科学引导农民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让敬业精神、精进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时代声音。推进城乡教育、住房、医疗、社保、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进城务工农民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型消除后顾之忧。鼓励技工学校、职业院校积极承办面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凝聚关心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强大合力。三、激发产业工人的创新创造活力(一)创新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利用互联网建立产业工人数据库,及时了解产业工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况,提高产业工人的互联网服务水平。推行“互联网+”普惠服务,建设以工惠卡为载体的网上职工之家,鼓励行业、企业举办网上练兵、劳动技能竞赛,为产业工人交流学习搭建网络平台。打破产业工人与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身份限制,取消产业工人岗位调整、职业转换、职级晋升时的论文、学历、资历等限制性条件,疏通职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流通渠道,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支持各类企业、行业、社会组织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定,构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学校职业资格认证和社会化考核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创新创造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产业工人,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健全产业工人激励机制。制定培养、使用、激励相结合的产业工人管理制度,执行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实施按技术技能等级参与工资分配的政策,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健全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激励相结合的政策体系,结合产业工人个性特征和企业发展需要,及时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通过岗位晋升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引导产业工人积极主动创造价值。改进劳动技能竞赛体系,支持企业推荐产业工人参加国家、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对各类获奖者授予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并给予奖励。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要素构成,推进技能竞赛成果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工资奖金分配相结合,提升技能竞赛成果转化运用效能。支持和鼓励产业工人参加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研发,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释放创造潜能,为制造强国建设贡献力量。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允许优先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在参加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招考、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给予适当照顾,充分激发其创新创造潜能。四、依法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一)落实产业工人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工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会工作,改进工会组织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帮助基层工会解决缺经费、缺场所、缺人员等问题。推动企业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购买,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履行职责。督促企业依法为产业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对跨单位、跨地区、跨行业流动的产业工人,依法依规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督促建筑、水利、交通运输等高风险行业为产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提高产业工人的抗风险能力。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力度,推动合同制用工单位按期为产业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提高产业工人的劳动保障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加大对困难产业工人的帮扶力度,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力度,更加科学合理地运用工会组织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建农民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会、群体融入城镇新格局。(二)完善产业工人劳动报酬增长机制。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工资平等协商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工人的工资标准,依法维护产业工人在收入分配中的参与权、决策权。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按时足额向产业工人支付劳动报酬,确保产业工人工资报酬处于合理增长区间。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职业技能、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支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施中长期激励。对企业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产业工人给予适当经费补助,降低产业工人的就业成本。(三)严格执行产业工人健康防护政策。宣传文化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增强产业工人的健康防护意识。生产型企业必须为产业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设备,提高产业工人的安全防护技能,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健康卫生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预防相关政策,监督企业和产业工人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提高产业工人的医疗服务水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引导产业工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医疗保险单位、商业保险公司要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产业工人的健康保障水平。总之,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产业工人健康成长、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