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访法治化建设中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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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访法治化建设中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研究与思考党的二十大对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信访工作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力推进基层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信访系统面临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信访法治化”,是通过对信访人行为和信访工作人员的“双向规范”,使群众能够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逐级表达诉求;让信访部门、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全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信访法治化”的对象既包括信访群众,也包括信访事项所涉及的单位、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以及接待信访群众的信访部门。其目的是为了整治基层信访乱象,而不是惩治群众上访行为,最终目标是坚持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既不让“无理取闹”“纠缠不休”的人得逞,也不让伤害群众利益的人得意;既不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践踏,又不让不作为、乱作为任意妄为。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为长期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繁荣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信访法治化建设面临的难题(一)信访部门权责单一,责任单位出现推诿现象县级及以上信访局的职责主要是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转交转送办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及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具体信访问题只有协调和督促的职权,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利。这就导致在个别复杂信访事项的转交办过程中,若出现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情况,就极易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的问题。例如,我县某老旧小区拆迁安置问题,征收部门已完成与群众的安置协议签订,但开发商缺一资金链断裂为由无限期停工,导致工程烂尾,群众无法回房,引发了多起赴京到省越级访集访问题。另外,还有涉及纪检监察、涉法涉诉等信访事项,基层信访部门向常委部门转交信访事项的过程较为困难,责任单位大多以“属地原则”将信访事项转至乡(街道),导致出现属地单位被动应付的局面。(二)群众法治意识不足,信访问题诉求复杂多样《信访工作条例》虽然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后续也印发了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但群众大多数不会按照所反映事项的处理权限进行有针对性的信访,而是以最直接、最简单、最低成本的方式表达诉求,甚至以堵门堵路的形式获得关注、扩大影响,力求达到信访目的。同时,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复杂多样,在日常接待信访群众的过程中,邻里纠纷、物业服务、卫生环境、拆迁安置、生活困难等信访诉求占比较大,群众将“有困难找政府”与自身利益诉求一概而论,无形中增加了基层信访工作压力。例如,2024年3月,某新建楼盘业主到区政府门前反映楼盘停工问题,后续从其中几名群众口中了解到,之所以做出堵门堵路的行为,仅仅因对信访流程的不了解。截止至2024年6月,我县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300批600人次,是网上投诉、来信、来电等渠道信访总量的5倍有余。(三)信访形式简单极端,属地单位稳控压力巨大虽然各级信访部门畅通了网上投诉、电话、微信、短信、来信等信访渠道,但大多数信访人仍选择走访形式表达诉求。2024年至今,县信访局随即对100余名来访群众进行了询问调研,近80%的信访群众普遍认为只有见到属地县区的领导干部,其所表达的诉求才有实现的可能,面对面反映问题更能带来心理上的安慰与希望;约20%的群众反映不会使用网络,只能选择走访;约10%的群众反映曾以电话、写信等信访渠道反映问题,但效果不佳。群众持续进行走访,对属地街道的稳控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更出现了“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事发地工作人员见不到信访人,沟通不畅导致稳控化解工作频频出现难点。(四)人才队伍建设迟滞,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基层信访工作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善于和群众沟通交流,做群众工作,又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网络技能,还要深入吃透相关的法律、政策。但基层信访干部队伍人数较少,法治素养、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单位信访工作出现迟滞、效果不佳的情况。同时,工作人员面对信访群众偶发厌烦情绪,服务意识有待提升。例如,我局于2018年“招才引智”引进的研究生,持有法律从业资格A证,是我县唯一一名持有该证的信访干部,但目前负责财务工作;根据我县对现有信访干部统计情况来看,70余名信访干部仅有3名同志为法学专业人才,且均在县信访局工作,基层乡(街道)信访干部法治化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信访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质量有待全面提升。三、基层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对策(一)强化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上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根据实际合理分配基层信访岗位编制,进一步落实新录用人员到基层信访岗位锻炼机制及轮岗交流制度,让年轻干部尽快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工作特点,磨炼提升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县于2012年前后重新制定了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截至目前累计下派锻炼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150余人,挂职锻炼30余人。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吸纳法学专业人才到信访干部队伍当中,强化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学习、政策解读等,树立鲜明的“凭实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考虑岗位需求,发挥容错机制,大胆使用,健全信访干部晋升机制。(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机制作用针对基层信访工作展现的特点趋势,充分发挥区、乡(街道)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处置机制、民生事项快速转办机制、疑难信访事项联合研判机制等制度机制作用,大力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促和谐”活动,持续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及越级访治理等专项工作,推动基层信访工作朝着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前进。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机制优势,探索了“板凳会”议事机制,设立了“矛盾纠纷e调解室”,实行了“群众点名,领导接待”制度等,有效推动了我县信访工作高质效发展。2024年,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下访工作20余次,“矛调室”成功化解大小矛盾500余件,领导干部约见群众80余次。(三)建立信访问题转办完结机制接访是措施,化解是目的,认真做好访后处置工作,是提升基层信访工作质效、减轻基层信访压力的良好举措。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信访部门要积极做好事项转交办及督促工作,认真填写交办单、及时收集责任单位化解报告,让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得到回应、有效得到处置。同时,面对责任单位处置进度缓慢、推诿扯皮不作为的情况,信访联席办要及时进行书面提醒,并适时进行督办直至问题化解;对督办效果不佳、长期未化解从而导致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要按照规定出具问责函,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区信访联席办依托“三项建议”机制,对6个单位进行风险提醒,提请信访联席会议约谈相关同志9人。(四)加强基层信访普法宣传力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基层信访宣传工作,是当前提高信访群众法治意识的主要手段。将信访工作与法律援助、矛盾调解、基层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发挥网格员能动优势,进一步规范基层信访工作秩序,引导群众合理信访、合法信访、逐级信访,在基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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