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言:聚焦“公正与效率”维护公平和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是人民法院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责使命的重要价值基础。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找准审判执行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新征程中的职责定位,持之以恒抓党建、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以高质量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围绕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人民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党课、主题宣讲等活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将司法审判工作和党的建设融为一体,强化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从严从实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经常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自觉在把牢政治方向上对标对表,在增强政治定力上紧跟紧随,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寸步不让。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决定了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严格执行法律、遵循司法规律的同时,始终从政治上分析案件背后的政治逻辑、政治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围绕中心大局,进一步做优主责主业。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大计”、落实“市区大事”,推深做实服务大局“五项重点工作”,确保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稳妥处理民商事纠纷,持续开展“湘执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降低司法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平安x建设。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协会、行业性调解组织等的对接联动,汇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推行分层递进、示范裁判解纷模式,提高诉前调解成功成功率,实现矛盾纠纷前端预防、高效化解。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破产审判改革,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发挥澧水环境资源法庭职能,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让x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发展更加可持续。三、围绕人民期盼,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全心守护弱势群体,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公正司法绘就温暖底色。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推动司法程序全环节、全链条实质化运行,认真回应当事人诉求和社会关切,在法律的框架内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坚持案件办理与群众感受相统一,在司法裁判过程要更加顾及当事人的直观感受,以“如我在诉”意识,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说理和法官释法力度,让当事人赢得清楚明白、输得心服口服,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可感。四、围绕从严管理,进一步锻造法院铁军。坚持管住“案”是管住人、治好“院”的关键。履行院庭长监管职责,完善“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实施类案强制检索,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案件、阅核制等落地,严格程序变更、审限延长等审批,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抓牢院庭长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党务、带好队伍、干好业务,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以“头雁效应”激活“群雁活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大力整治审判执行、信访投诉等背后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防止办案“故意的不公正”“人为的拖时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促进公正与效率共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