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使用协议甲方: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乙方:为加强高分辨率卫星数据管理,确保卫星数据安全保密和依法应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一、乙方为高分辨率卫星数据的申领使用单位,以及使用和保管该数据的单位。二、乙方已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数据管理规则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规规章,对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三、甲乙双方必须对有关合作的事项及内容进行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甲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四、乙方作为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所获取数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不得将所获取数据用于批准用途以外的其它方面。五、乙方对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使用管理与跟踪追查制度。明确责任管理人,并由其统一提出数据需求。(账号名称:,责任人:,电话/手机:,E-mail:)六、如需通过互联网传递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因乙方用户名和密码泄露引起的数据外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终止向乙方提供数据。七、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对高分辨率卫星数据的应用情况及应用成果。八、乙方在使用从甲方获取的高分辨率卫星数据所取得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卫星数据为“高分辨率卫星数据”,数据版权所有者为“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九、乙方对所领取的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在依法销毁之前,承诺按此协议执行。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条款,违约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十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整体转让。十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2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乙方(盖章):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名):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10-58937055/7169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丰贤东路5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100094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