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军人身份-树立正确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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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军人身份树立正确婚恋观太仓特勤中队教育目的•通过教育,使部队官兵了解择偶的基本标准,引导官兵树立一个正确的婚恋观;教育官兵恪守军人道德规范,自觉严守部队纪律、规定,切莫擅闯婚恋“红灯”;帮助官兵正确处理婚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依靠组织、依靠法律解决婚恋中的涉法问题。教育重点•1、军人恋爱的特点•2、军人在婚恋中遵循的道德准则•3、如何正确对待交友婚恋•4、正确处理遵规与守法的关系,依法解决问题引言•西方一位哲人曾经说过:“爱情是一场危险的游戏,稍有不慎,就可能伤人害己。”有人把爱情比作月亮,是的,纯粹的爱情,是人类独自拥有的一弯月亮。它能给你以力量,给你以光芒,带给你以智慧。在你们这个年龄段,肯定有很多同志祟尚爱情、渴望爱情。战友们,我们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迎接爱情呢?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学习,能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自觉规范婚恋行为,努力建立美满幸福家庭。一、军人恋爱的特点•消防部队由于所从事的军事职业的特殊性,其婚恋生活既有普通婚恋生活的共同特征又有因服从军事职业要求而表现出来的突出特点。而这些特点影响着军人的婚恋取向,即军人在婚恋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消防部队是伟大祖国的忠诚卫士,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柱石,历史赋予我军的使命和任务是保卫祖国、保卫人民、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同时要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这一历史使命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我军军人婚恋生活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军人选择恋爱对象的时间和范围有限,具有限时性和地域性特点•无论是我军还是外军,基本上都是男性世界,而且团体活动多,与女青年接触机会很少。加上总部对军人择偶有严格纪律规定,所以绝大多数军人只能在原籍找对象、结婚成家。而且,不管是在驻地还是在家乡谈,都必须严格遵守部队的规章制度,如请假外出要及时归队,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发生时必须战备等等,这样就使有限的恋爱时间更加少、更加珍贵了。在这种短暂的时间内彼此有更深的了解是不可能的,这一特点也是引发军人婚恋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二)婚恋双方长期处于两地状态,具有分居特点•军人为保卫祖国,离开家乡,告别亲人,因而经常与自己的爱侣天各一方。绝大多数军人在恋爱时期难以像地方青年一样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与恋人花前月下,而主要是靠鸿雁传书、千里相思,定期会面又依依惜别。待到爱情成熟,一旦与恋人结缔婚姻关系后,大多数军人又开始了“女郎织女”式的两地分居的夫妻生活。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分居生活要持续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在这长时间里,军人与配偶每年也只有几次短暂相聚。即使随军后,因部队的频繁调动,夫妻分居的情况仍将反复出现。(三)婚恋生活受到部队严格纪律法规的约束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我军严格纪律的首要内容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这种要求也必然反映到军人婚恋生活之中。军队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军人婚恋生活的约束表现在许多方面。如组织上要对军人的结婚对象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军人必须严肃对待婚恋问题,不能因婚恋问题而影响工作和训练,不能以婚恋方面的困难为由拒绝了工作安排和调遣,即使在探亲和配偶短暂相聚的时间都必须随时准备归队等。而我军相关法规也对军人的婚恋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婚恋生活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主要涉及到晚婚年龄、择偶要求、对恋爱对象的政审、结婚登记程序要求、离婚的申请与核准、不能与之结婚的几类人等。我国刑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破坏军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职权或其他手段污辱军人妻子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在婚姻家庭中女方承担较多的责任和家务•由于长期的两地分居,使家庭生活的重担几乎全压在女方肩膀上。军人的妻子既要从事本职工作,又要担负起养老扶幼、料理家务的重任;既要支持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又要克服生活上的种种困难。二、正确处理婚恋与道德的关系,保持健康情趣•纯洁的爱情是专一的,也是排他的。青年男女之间一旦形成爱情关系,就不容许移情别恋。任何一角多恋、插足他恋及未婚同居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作为军人一定要注意把住婚恋道德的底线,莫闯婚恋“红灯”,防止发生问题,影响个人成长进步,影响部队的形象。(一)切莫“移情别恋”•所谓“移情别恋”,就是在恋爱、婚姻问题上态度不专一、三心二意,这山看见那山高。今天与这个谈朋友、明天又与那个搞对象,不讲感情、不讲道德。要谨慎的对待恋爱,不要轻易向人求爱,也不要轻易接受相互不了解的人,更不能脚踏两只船。移情别恋,不仅容易损害对方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个人的前程。(二)切莫充当“第三者”•所谓“第三者”,就是插足他人爱情和婚姻生活所充当的不道德、不光彩的角色。在婚恋的道路上,“第三者”插足是可恨的。“第三者”插足破坏了原有恋人或夫妻之间的平衡、和谐,使他们的婚恋产生裂痕或发生挫折;会给予本来甜蜜的爱情生活掺进苦汁,使幸福的家庭发生不和或造成灾难,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三)切莫未婚先同居•当恋爱进入热恋阶段,恋人之间自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情。此时,双方若把握不住感情闸门,就可能出现“越轨行为”,发生未婚同居的问题。三、如何正确对待交友婚恋•对任何人来说,其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公众道德标准和法律规范要求,只有这样,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这段话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行为必须以道德为准绳,法律为依据。作为军人我们除要遵循公众道德和国家法律外,还应遵守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每年,我们许多战士面临复员,在交友婚恋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想法。有相当一部分年龄已经偏大,有的父母以各种方式给介绍对象。有的觉得自己苦苦几年,现在马上面临脱下军装复员了,想利用假期找个朋友图保险。为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能够正确对待交友婚恋。(一)要耐得住寂寞,切不可“四处撒网”•我们军人生活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单一,成天生活在男子汉的世界里,然而我们却正值青春年华对周围的世界充满了幻想,对异性充满了幻想和渴望。有的人也就因此通过交书友,笔友,网友等各种途径想方设法和异性交往,并且美其名曰:普遍撒网,重点捕捞。有的看到别的人有了对象,心里非常羡慕,心中也就有了找个对象的想法。以上种种现象都是不正确的做法。我们知道一个真正幸福的婚姻来自于双方的长期相互了解,而通过书信等形式毕竟不能对对方了解清楚,无法对对方的人品,性格等各个方面深入了解。社会上有的女青年甚至采取这种交友手段行骗,我们有的战士因此上当受骗,我们这种图一时之快“四处撒网”的做法最终会让我们自己成为受害者。(二)在交友婚恋上要坚持事业高于爱情•婚姻是终生大事,但并不是头等大事,作为我们军人应当认识到婚恋是人生活动不可缺少的部分,但它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更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人的生存需要爱情,但并非为爱情才生存。军人活着,不仅需要爱情,而且更需要成就事业,应当有自己崇高得事业追求,致力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为共同发理想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奋斗。我们西北军人始终要把扎根大西北,戍边卫国做为生命的寄托,将对一个人的爱服从于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爱,切实做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对于军人来说,坚持事业高于爱情的原则,就要在股役期间不恋爱,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工作上,尽快掌握现代军事技能,提高胜任本质工作的能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三)落实规章制度,正确对待交友•各种规章制度是我们军人行动的准绳。做为军人,应模范执行总政颁发的《军队贯彻〈婚姻法〉暂行规定》。首先要带头学习《规定》、熟知《规定》的内容,理解《规定》的深刻内涵,人到了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后,都会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伴侣。由于我们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股役期间交友婚恋势必影响到学习和训练。不正确的交友途径,更会给我们的学习训练带来精神上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正确选择交友途径,坚决落实关于不得婚恋的规章制度。其次,我们要宣传《规定》。作为军人,还要带头学好我军颁发的其他法规,并积极的去宣传、宣讲,尽快的让广大官兵都熟知。第三是我们应在前者的基础上,严格的去执行,把《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我想这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四)模范践行《军人道德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军道德建设,培养造就新时期军事人才,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江主席做出了“关于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军性质和特点的军人道德规范”的重要指示,总政治部颁发了《军人道德规范》。作为军人,我们要认真去学《规范》,理解大家与小家的关系,树立爱国奉献,严守纪律的思想,同时要践行《规范》中提出的具体要求,从而来提高道德素质、建立高尚的军人道德品质。四、正确处理遵规与守法的关系,依法解决问题•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恋爱、婚姻也是一样。随着社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由于受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和军人自身条件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军人在婚恋问题上,已不像六七十年代那样一直占据主动地位,在恋爱婚姻中,遇到矛盾、挫折甚至发生不幸的概率往往比地方青年更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当以理智的态度、冷静的头脑、宽阔的胸怀,正确处理婚恋中的矛盾与挫折。(一)正确处理不失态•一方面,面对失恋要理智。恋爱关系确立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恋爱对象提出“分手”是常有的事。尤其是青年军人,有的入伍前就谈有女朋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距离,因女方移情别恋而失恋的大有人在,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应该冷静下来,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依靠组织帮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有了矛盾要冷静。只要我们既做思想工作、又体谅对方的苦衷,赢得配偶或恋人对军人事业的更大理解和支持。(二)严守规定不违纪•爱情的种子虽然是十分甜蜜的,但士兵的爱情种子不能随便播撒。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强调:“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这一规定,是每个同志都应该自觉遵守的。•一方面,士兵不准在驻地找对象是军队担负特殊任务的要求。另一方面,士兵不准在驻地找对象是士兵安心尽好义务的保证。再说,部队流动性大,士兵调动频繁,服役期满后要复员回原籍,调动和安排工作都是一个问题。总政治部关于士兵不准在驻地找对象的规定是有利于密切军民关系,维护群众和士兵自身的利益的。如果违反规定,那既是对部队建设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终身大事不负责任,必然会酿出苦酒或演出悲剧。(三)妥善解决不违法•对待婚恋中的矛盾和问题,既要体现军人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道德要求。一是要妥善解决恋爱纠纷的问题。二是要冷静处理他人插足的问题。三是要依法解决婚恋涉法的问题。思考题•作为一名消防战士如何处理好爱警奉献与成家立业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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