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综治中心各项制度最新5篇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第一篇】为落实部门综治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一、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文明、祥和。二、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2/234、落实责任,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三、岗位责任制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2、支部书记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5、各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股室、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责任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3/23四、考评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提供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第二篇】4/23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1、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3、组织协调所辖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工作制度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5、各个时期、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6、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7、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动态、动向及综合反映;8、经常深入所辖单位进行指导、督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5/239、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齐抓共管;10、严格文档管理,收发、借阅、销毁文件有登记。学习制度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2、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以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为主,时间自定),如无特殊情况,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3、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4、参加学习人员建立学习笔记,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汇报制度1、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辖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会议,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2、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以采取正确决策。情况报告制度1、遇有紧急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使主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2、6/23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取得工作的主动权。重点人口管理制度1、各所辖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做到“四知道”。即:㈠、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㈡、知道家中经济状况;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㈣、知道现实表现情况。“六熟悉”即㈠熟悉体貌特征;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号;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动规律;㈥熟悉着装的变化。3、作好动态积累,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帮教制度1、各所辖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7/23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党委、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外来人员登记制度8/231、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2、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3、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单位。4、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报告,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安全防火制度为确保本单位、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消除隐患,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1、各所辖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2、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逻,自己能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4、对防范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健全的单位年底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治安巡逻制度1、加强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卫能力。2、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3、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9/234、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7、巡逻人员除进行正常巡逻外,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8、巡逻人员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9、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如确有事要办,必须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准离开。综治中心各项制度【第三篇】一、综治中心首问责任制1.办事人员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办事或咨询相关事项,接待的首位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接受询问的首位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2.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为办事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及具体经办人。3.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向办事人给予指导和帮助,告知办事人具体负责该事项的部门。4.有关疑难、复杂、重大、全局性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本级领导请示报告,根据本级领导的意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请示报告。10/23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6.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能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按规定限期予以妥善办理。7.办事人员询问和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名人员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做好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需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联系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并跟踪落实。8.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对违反首问责任规定的,给予批评、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首问领导属于责任追究的范围。二、综治中心协作配合制度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指挥调度等工作。2.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派驻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本乡镇(街道)各业务站所工作力量,组成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4.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行值班联勤,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11/235.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增进部门协作。6.对难以处理的复杂、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三、综治中心工作例会制度1.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2.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3.工作例会内容涉及其他业务站所时,邀请业务站所负责同志参加。4.工作例会的主要职责是:总结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分析辖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形势,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开展排查调处、联合清查整治行动等工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它需要研究部署的事项。5.工作例会召开时,会议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并根据会议安排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