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上的讲话稿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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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上的讲话稿范例【4篇】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上的讲话【第一篇】同志们: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传导压力,指导督促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刚才,5位校长分别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了汇报,谈了不少自己的想法,自我剖析了一些不足和问题,我认为讲的很好,很有启发,可以起到相互学习借鉴,相互监督的作用。下面,我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三点意见:第一,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一要认清责任重大。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既肩负本校教育发展重任,又担负全面从严治党重担,其能力高低、作风优劣、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政治生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2/19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这个现实。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把各项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二要明白责无旁贷。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多次通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前期市局查处的教育“三乱”案件,均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主体责任追究。近期,还出台了《问责办法》,要求各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班长”,班子或科室出了事,“班长”难辞其咎。要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以身作则,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责任措施”扛在肩上、“措施落实”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要不断提升创新意识,在反腐败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转变上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坚持教育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三要清楚权责对等。权利与责任如影随形,相辅相成,互为约束。我理解,权利就意味着义务、责任和付出。权利是把双刃剑,若权为民所用,可以干事业,为民谋福祉;若以权谋私,对党的事业、个人和家庭都会造成伤害。各校和各科室主3/19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如果不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就会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持不住,开始犯错,越陷越深。要想始终保有廉洁定力,必须牢牢守住“两条线”:一条是“法律”红线,在做决策、拍板子时要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掂、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一条是“纪律”底线,要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着重在用权用钱用人问题上把好关。要守纪律讲规矩,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第二,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人生不在于抓到一副好牌,而在于打好手里的牌”。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同样要充分运用好手中的各项权力,发挥其最大效用。一是用好制度之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硬性要求。要完善检查考核,运用“日常检查、巡察监督、专项巡察、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突出问责这个“强约束”,对工作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做到“真4/19兑现”、“硬挂钩”。二是用好为民之权。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严格,主体责任就越重要、越突出。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加强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听民意、解民难、化民怨。要把群众所急所盼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三是用好纪律之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扎紧纪律规矩的“篱笆”,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将严明纪律贯穿于党风廉政日常工作中。要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当前,全系统监督执纪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的规定(十条严禁)》和《治理教育“三乱”工作问责办法》。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密切关注的工作,市局意图明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三乱”歪风。二是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日前局党委下发了《关于招生录取期间严格执行“九个不准”的通知》(景教党〔2017〕32号),目的是制止各种招生请托,纠正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收受学生家长好处、接受5/19吃请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先免职,再处理”。三是深化“违插”治理,教育系统校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开展专项治理,并不是针对哪个干部,更不是要整干部、揪干部,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要求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真正关爱干部,防止干部由违规滑向违纪、违纪滑向违法。第三,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担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要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严格标准、选贤任能、规范程序,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果出现“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等问题,就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二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关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要带6/19头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带头接受班子成员、纪检组和党员干部监督,示范带动其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协调重大案件,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加强班子成员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谈话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四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既承担集体领导的责任,又承担个人分工的责任。涉及业务工作时,大多数同志对这个问题是清楚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时,有些同志却强调自己是“搞业务的”,与自己无关或关系不大.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一要担当协助之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集体领导权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协助“一把手”落实好主体责任。二要担当管理监督之责。要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7/19管党治党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戒尺”、心中有“红线”。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检组报告。三要担当风险防控之责。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的情况,盯住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所分管干部的提拔使用,要敢于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廉政不过关的不推荐、敢否决,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四要担当以身作则之责。坚持严字当头,持守从政之道,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信条,从修身、用权、律己等方面“练好内功”,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修炼自己。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从事党风廉政工作的干部要种好“责任田”。按照纪检体制改革要求,驻局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问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并明确一个机构统筹协调。我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是党委副书记胥慧强同志,局党办作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科室,下面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由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和人员组成。这些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本质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实质是保护党员干部。但要干好8/19这个“得罪人”的活,种好这块“责任田”并不容易。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和“问责”工作。一要按照《党内问责条例》要求,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创新,也是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和检验标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二要加强从事党风廉政工作干部的自身建设。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保持队伍纯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三要不断提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要按照市委提出的治理基层“微权力”和“微腐败”要求,持续深化基层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在我局特别要突出抓好教育“三乱”、招生录取和校园工程建设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武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问责条例》。一要把握问责情形。《问责条例》列举了6种问责情形,其中第3种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他几种情形比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推进9/19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都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精神实质特别是问责情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要问责到了自己头上还觉得意外,感到委屈。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问题成堆,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发挥问责案例的警醒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坚决查处了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予以公开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三要用问责把责任传导下去。能不能用好问责利器,关键在于各级党党组敢不敢较真碰硬、有没有战斗性。要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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