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学习体会为推动自身党纪学习走深走实,不断强化自身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近日,我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进行了深刻学习,并有了一些感悟,与大家分享。一、工作纪律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纪律保障。《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主要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阐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认为,我们一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我党的优良作风是格格不入的,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大敌。《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问题,“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从制度上推动解决“四风”问题,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二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党的事业要取得新的发展,就需要党员干部们能够积极担当作为,《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一些干部“作太平官”的思想,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临阵退缩的处分规定,目的在于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同理,我们医院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就应当从自身做起,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三要履职尽责、规范用权。《纪律处分条例》中还对信访、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虽然我们是医疗单位,相对于专职的政府机关单位,我们的相关工作较少,但是我们直接面对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在面对此类工作时,亦应当高度重视,坚决抵制统计数据造假、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要能够做到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四要推动精准问责。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但泛用化简单化,又会使问责的警示作用打折扣,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律处分条例》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的行为都作出了处分规定,目的就在于推动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应当不断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不断提升问责的综合效应,才能有效发挥党内问责的政治功能。二、生活纪律是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的纪律保障。《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主要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阐述。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一要坚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从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贪腐典型案例,都是由于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勤俭节约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放放松”无伤大雅,导致生活作风的闸门松动,最终引起质变,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我们应当崇尚简朴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的不良习气,不断锤炼自身道德品行,坚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二要严守公序良俗。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平时能够恪守公序良俗,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下,由于网络身份隐蔽、约束较小的特点,在网络中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对此,《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了专门的处分规定。我们党员干部应当要做到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线上线下一个样,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要体现在线下,同样要体现在线上,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长弃非分之想。以上就是我本次学习的一些感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