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3篇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12021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卫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摆在重要位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明、权责脱节问题。(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一门服务、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号通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网上办”,2/20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办理。截至10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39件,办理行政审批件47件(取水许可18件,防洪影响评价2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落实政务服务下沉工作。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服务绩效“好差评”,评价率100%,最大限度利企利民。(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本单位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报告》。(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年内重大决策事项共计三项:中卫市水价改革项目、中卫市用水权改革项目、中卫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项目,以上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决策。(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市政府3/20“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全年针对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2次,行政处罚3起。(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县(区)水务局开展联合监管,充分利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监管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共发起任务211起,检查事项覆盖率%。(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已对行政审批发文的42项行政许可决定及3项行政处罚决定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信用宁夏(中卫)等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台账及行政处罚事项台账。(八)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4/20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对工程建设单位在日常施工管理中的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合理评价并给予增加或减少企业信用分数的奖励或处罚,进一步强化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九)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十)加强理论学习,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认识入脑入心。局党组始终把***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5/20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十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制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政法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二、存在问题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三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6/20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正规的法律专业人才,市水政监察支队成立时间较短,且人员尚未配备齐全。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形式单一。三、2022年工作安排(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7/20合法性审核机制。(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创新培训载体,开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抓好培训教育,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宣传,突出服务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完善送审、审核、修订、公示、督导等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2021年,我局切实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8/20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法制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县委有关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强规矩,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组织召开两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提升,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事业单位综治考核范围。二、履行行政职能,优化行政服务(一)优化政务服务效率。围绕“双对标”“指标长”制度,严格按照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相关行动方案,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效,对标先进,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充实审批力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对经济发达镇下放权限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权限下放工9/20作;92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公示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5件,所有办件事项均进行公示。(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政府合同、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运用及管理,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规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次,均做出了合理妥善处置。二是做好12345热线工作。我局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与诉求人对接,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今年共处理55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工单,得到了诉求人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回复县长信箱、红网论坛有关水利的相关内容。四是相关单位及时化解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上交,全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长沙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