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在2024年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市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效率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财政科技支出由2012年的22.7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46亿元,年均增长24.2%;2023年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7.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大手笔投入带来大踏步发展,截至2023年底,**市居全球科技集群第40位,近3年上升50位;居全球科研城市第13位,近3年上升7位,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一、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助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坚持算大局账、长远账。统筹财力与中央、省级资金形成合力,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近400亿元,其中,市级投入超200亿元。在“投入大、周期长”的大科学装置建设上打破隶属关系,既给予科研经费配套,同时承担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让科学家心无旁骛做研究。目前,**建成、在建、拟建和谋划的大科学装置数量达13个,是全国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创新提高保障能力。对科学中心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积极探索采取“财政补助+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配套支持,组建运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专项基金,先行先试“拨转股、股转债”方式支持科学中心重点成果转化落地,完成4个项目股权投资约1.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近10亿元,全力推动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助力科技资源集聚。建立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体系。一是事前评估。建立引进会商机制,对科研优势、人才力量、预计产出等开展事前评估,坚持经费支持与指标约束挂钩。二是搭建平台。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新建和无偿使用现有物理空间等方式,提供高标准的办公和科研场地,吸引知名高校院所轻身来肥、轻装上阵。三是宽松保障。政策扶持期长达五年,年度补助经费由机构包干使用,对其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成果孵化等给予扶持。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市人才政策支持。四是绩效管理。财政牵头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从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设定产出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年度实际支持金额,强化支出责任,激励更多科技成果就地孵化转化。市财政累计投入超61亿元,支持集聚**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53家。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累计集聚海内外科研人才超5000人,引育企业超1500家,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45家,实现总营收322.15亿元,贡献总税收12.95亿元。三、建立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聚焦研发、交易、转化、应用等关键环节,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2023年投入市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超11亿元,惠及各类科技企业近4000户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一是对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补贴。2023年度投入2.9亿元,兑现企业851家,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两年翻番、居全国省会城市第6位,撬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资金超130亿元。二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县区同步给予叠加支持。2023年度投入4亿元,支持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94户,累计8406户,同比增长31.1%。总数居全国万亿GDP城市第15位;居长三角城市第5位。三是设立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关键共性技术专项等,并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科技等重点产业领域设立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科技重大专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000万元支持。累计已投入1.4亿元,通过“揭榜挂帅”、“公开竞争”等方式,支持88个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26个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预计带动企业研发投入近7亿元,新增销售收入约40亿元,新增利润近7亿元。四是对企业获得中央、省级科研项目给予配套研发经费支持。2023年度投入1.6亿元,支持12个国家科技项目、2个省级项目,争取中央科研经费1.51亿元、省级科研项目2.66亿元。鼓励科技成果验证、交易、转化,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2023年投入0.15亿元,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建设运营。一是按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推动多家单位建设中试基地,覆盖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10个细分产业领域,建设配置了近20万平方米中试服务场地,拥有超5000台总价值近6亿元的中试服务设备,聚集900余人的中试服务队伍,服务企业近千家。二是鼓励中试平台(基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中试服务,按服务收入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有效推动**创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物质科学研究院等7家中试基地对90项科技成果提供系统性中试,帮助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实现服务性收入近3000万元。三是对成果转化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方全面支持。对在肥高校院所输出科技成果、企业吸纳科技成果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对技术经理(纪)人、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交易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时按照企业技术合同登记额给予50万元奖补。2023年投入0.36亿元,全市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吸纳输出总额1269.39亿元,同比增长17.1%,交易总额稳居全省第一。支持8家高校院所等对外输出126项应用型科技成果并在肥实现转化,支持19家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肥实现转化,带动吸纳技术成果就地转化实际成交额0.88亿元。鼓励科技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一是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近两年投入0.36亿元,支持22家企业建设“三新”优质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带动企业投资超过1.32亿元。二是对省级“三首”产品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2023年投入0.83亿元支持129个省级“三首”产品应用,支持的中聚和成公司高性能CF显影液已在京东方等企业应用,打破日韩技术垄断局面。三是依法支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带头应用“三新”、“三首”产品。自“徽采云”电子卖场上线以来,全市各单位通过电子卖场“三首产品馆”下达订单27笔,涉及资金总额1046.73万元。四、着力引导金融服务,支持科创金融示范区建设。创新招引模式,高质量建设科创金融“基金丛林”。发挥市政府母基金引导作用,以参股设立子基金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及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一是紧盯重点产业及科创发展需要,精心遴选基金,全面提升股权投资集聚度和活跃度,招引资本规模突破1500亿元。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从经营业绩、募资能力、管理团队、项目储备、诚信记录等5个方面,细化11个维度遴选指标,全面挖掘优秀管理机构、优质项目。遴选合作参股基金53只,总规模1561亿元,资金放大5.7倍。二是坚持资金与项目并重,深挖招引项目,打造“基金招商”新模式,招引落地项目投资额超1000亿元。高度关注合作机构项目储备和招引能力,多渠道、全方位挖掘优质项目资源,将社会资本打造成一支“渠道广、专业化、市场化”的编外招商团队。已累计对接招引项目282个、计划总投资近2000亿元,其中落地项目84个,计划投资约1129亿元,全部为**市新能源汽车、光伏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项目。三是主动布局基础性产业,鼓励参股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入期长、收益低、社会资本投资活跃度不高的产业,母基金牵头引导,弥补市场失灵。先后设立空天信息、城市安全、种业等专项基金,出资比例分别达20%、32%、50%。对科技型基金,在出资比例、收益让利、风险容忍度等方面给予倾斜和高比例支持,“科大硅谷”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出资比例分别达66.66%、35%、31.67%。创设金融产品,高水平打造科创金融“四方机制”。创建政府、银行、担保、平台公司四方融资服务机制,合作商业银行37家、政府性担保机构18家,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统一设立“政信贷”财政金融产品,重点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科技中小微企业等,贷款上限放宽至1亿元,限定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上浮30%,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0.5%,给予企业50%贴息及银行贷款最高80%风险补偿,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市重点产业链企业低成本融资。实现平台公司与银行线上直连,为中小微企业搭建“一站式”低成本融资服务平台。截至5月底,累计为1.3万户企业授信935亿元,平均授信时间4.2天,实际放款722亿元,累计贴息1.8亿元、补贴担保机构保费1.1亿元。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