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构设置统筹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监督质效今年以来,万柏林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聚焦强基赋能提质增效,优化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监督力量的“最大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区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通知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针对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派驻机构、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等方面,明确具体思路和时间安排。对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在保持纪检监察机构现有编制、职数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机构优化工作,着力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问题。聚焦力量统筹,有序推进落实。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制定细化具体落实意见和工作方案。将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至第七审查调查室统一设置为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程序,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监督和审查调查技术室,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提供有力支撑;将原来单独派驻区法院、区检察院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合并为一个综合派驻纪检组,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积极协调办公场所,有序完成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人、财、物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质效。根据工作实际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各纪检监察室联系街道及单位,合理统筹基层监督力量。建立健全“1名班子成员+N个纪检监察室+N个街道纪工委”的片区协作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作开展重要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此基础上,坚持“室组地”联动,进一步强化资源力量整合,凝聚监督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整体联动、上下协同格局。注重选人用人,夯实履职基础。针对各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经验不均衡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对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人员进行了有机调整,整合人员力量并向监督执纪执法倾斜,促进工作和人员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围绕增强内设机构人员力量,区纪委监委有计划地通过择优调动、公开招录、公务员调任等方式,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与此同时,注重选拔重用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