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疫情复工复产方案【4篇】疫情复工复产方案【第一篇】为了强化车辆运输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根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检查内容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4.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车辆设备状态、劳保防护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工作目标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三、工作要求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2/16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所有车辆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司机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2)、严格执行所有驾驶员持驾驶证上岗制度,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过期未年检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3)、针对驾驶员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四、工作开展落实车队安全科对要复产的所有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需要3/16对检查出车辆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车辆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油电方面:车队所有车辆由修理工对车辆电路、油路进行逐辆排查,及时排除线路老化或因杂物压迫造成的线路短路、断路、裸露等隐患;确保车辆电气设备运转正常。消防方面:对车上配备的灭火器有效的进行逐个检查、发现有过期的或者无压、无粉、失效的灭火器及时更换。五、安全验收车辆隐患整改及驾驶员培训完成后,报车队安全生产委员会、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上报并通过双滦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的审批。六、复产复工通过验收,做到所有车辆“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同意后方可于2月20日后正式复工复产:1、现场所有车辆全部维护检修完毕。2、驾驶员方面:对新进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疫情复工复产方案【第二篇】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4/16《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20〕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二、复工复产条件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5/16(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6/16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四、复工复产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7/16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疫情复工复产方案【第三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活必需食品稳定供应,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引制定复工复产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稳妥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保障“两不误、两确保”。一、建立企业内部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管理机构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应建立节后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相关组织机构要根据从业人员基数,建立包括人员管理、卫生隔离、环境消杀、宣传教育、物资保障、食品安全管理等在内的专责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保障人员、资源到位,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二、做好复工复产前期准备(一)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时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8/16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复产前应向区有关部门报告并提交复工复产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各区核实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此前因涉及群众生活必需、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已复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补办相关手续。(二)复工复产人员管理到位。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所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和规程,做好对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摸查和排查工作。建立复产复工人员台账。对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籍贯、14天内去向、返程路线、返程所乘交通工具、有无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须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事项的通告》(2020年防控第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从业人员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排查其抵穗时间,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规劝其暂缓返岗。严禁按规定需居家观察的从业人员上岗。(三)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提前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洁净工作服等必需的劳动防护、卫生消杀及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确保清洁消毒、个人卫生、通风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如不能保证采购到足够配发使用的合规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无配发卫生防护用品的员工上岗。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9/16所条件的单位,要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四)厂区环境清洁消毒到位。对所有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员工休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洁净流通。(五)宣传教育到位。在原有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外增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求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和厂区内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三、生产期间落实日常监控和防护工作(一)坚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自查和检查制度。返岗员工应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在厂区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和健康状况登记;严格要求员工进入作业区域前规范穿着工作服、佩戴口罩,并按规定洗手、消毒。有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胸闷等呼吸道症状时,要求其立即带上口罩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二)坚持落实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严格按照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10/16用卫生规范》要求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每日生产前后、生产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对厂区、生产车间、各项生产设施设备以及饭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时全面消毒杀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洁净流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防疫水平。(三)严格外来人员管控。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对物流运输、外包商、餐饮服务商、客户等的外来人员进入单位的,应做好体温测量和卫生防护后方可进入并限定活动区域;对每日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并开展消毒杀菌。(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原材物料储备、复工人数等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员工轮班、轮休等减少人员聚集的措施。尽量避免聚集办公,减少集中会议,建议行政管理、财务等非一线从业人员可通过邮件、电话、视频等远程办公方式合理安排工作。(五)加强单位食堂管理。单位食堂采购食材要认真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食材彻底煮熟。所有饮食用具均要进行有效清洗消毒。合理安排员工按时段分批就餐,就餐时按照“分开坐、少讲话、少交流”的原则,避免传染。(六)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11/16一是制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