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样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总结范文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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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关于样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总结范文汇报3篇模板-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总结汇报1今年以来,在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精心指导下,我们以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根本,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促进劳动者权益保障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切实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建设,加大帮扶、检查力度,推进工资群众协商协议的签订,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主要目标完成状况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完成%,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劳动合同备案人数完成375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已建工会企业群众合同签订率完成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9%;群众合同审查数完成10份,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工资群众合同审查数完成5份,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化经办管理率100%;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管理达标。建立并完善“困难企业用工状况”、“企业劳动用工和规模裁员状况”统计制度。开展企业薪酬信息调查状况,完善七项制度,及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推进农民2/15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率达100%。全区劳动关系工作构成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格局。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创新制度建设,劳动合同管理日趋完善全力构建劳动合同制度全程化、信息化、制度化、长效管理模式。完善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抽样调查统计制度和劳动合同社区管理制度。透过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实行全方位监管,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用心举办《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在全区开展专题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班3期,5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成功举办《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营造学习氛围,提高了用人单位负责人与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二)突出工作重点,工资群众协商深入推进规范过程,扎实推进,确保工资群众协商协议的签订。结合我区实际状况,抓住三个重点,规范协商过程,力求实效。一是抓培训,重在提高素质。为使协商工作能够规范化、法制化,我们加强了对企业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辅导,组织企业的协商双方代表学习相关知识和外省市先进经验,使参与协商人员通晓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提高了工作业务水平,为协商谈判的成功带3/15给了保证;二是抓平等,重在提高协商实效。签订工资群众协商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保障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三是抓质量,重在规范标准。我们严格协商程序,确保工资群众协商的规范运作。职工大会、行政会议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代表选举,并安排专人对会议资料认真做了笔录。对选举结果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企业也存档备案。协商双方代表同时进行公示,增强了协商工作的透明度,为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给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三)主动靠前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的原则,面向基层,服务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一是利用企业用工招聘咨询活动,场设立政策咨询台,设置举报投诉台,现场理解咨询、投诉,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卡,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二是深入建筑工地发放宣传资料、维权服务卡,在建筑施工工地明显地方悬挂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投诉电话和投诉地点,方便农民工维权,引导劳动者透过合法渠道维权,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五)创新政策举措,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发展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资纠纷大多化解在企业。建立劳动保障联络员制度,构建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网络,提升企业劳资工作业务水平,已聘请劳动保障联络员10人,业务网络4/15覆盖全区,劳动合同法宣传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送到每个用人单位。将建立“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园区”结合起来,透过开展“行政首长接待日、法制宣传周、建章立制月、和谐企业年”,建立长效机制,透过广泛宣传与“和谐企业”评比等活动,促进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构成一个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开展培训,组织知识竞赛。(六)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农民工工作“五个一”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善待农民工,构建和谐徐圩”的主题,评选“优秀农民工典型”、“善待农民工典型企业”、“优秀农民工服务窗口”、“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和“地方工作亮点”等,激励广大农民工向先进人物学习,树立了农民工吃苦耐劳、用心投身城市建设的良好群体形象。三、存在的问题(一)监管力度不够随着产业发展,今年来我区劳资纠纷、工伤案件呈现增长势头,缺乏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民工欠薪隐患不可小视。(二)建筑行业难度较大大部分的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包工程后分包给小型建筑单位,有些工程经历多次分包后,最终的承包单位甚至是不具备法人主体的包工头。而这些小型建筑单位及包工头往往没与劳动者签订固定劳动关系,多只采取口头协议。客观上建筑业多5/15根据工期、项目、季节用人,流动性比较大。四、明年工作打算(一)用心指导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一是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透过开展广场咨询、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用心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企业,广泛调研。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解决措施。三是狠抓规范,强化指导。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状况的督查,指导、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劳动纠纷。(二)共建城乡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健全用人单位裁员预警调控、报告受理、监督检查等制度,依法规范用人单位裁员行为。建立用人单位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工资发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调处因欠薪引发的矛盾。加强对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测,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职责,综合运用监察执法、调解仲裁等措施,快速介入、及时处置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发事件,努力使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一手抓当前矛盾的化解处理,一手抓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实现劳动关系调处全程化、信息化、制度化、长效化为目标,逐步构建完善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6/15模板-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总结汇报2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去年以来,我省在总结一些地区试点的基础上,从浙江实际出发,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发展到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重要的推动力。多年来,我省一手抓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竞争主体的作用,一手抓民营经济规范,引导其守法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使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是,我们也深深地感到,浙江的所有制结构以及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劳动者结构的日趋多样化,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在民营经济比重高、中小企业数量多、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不到位,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部分企业工资支付不规范,农民工工资偏低,工资拖欠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比较差,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省结合专项工作,分别就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工资清欠、社会保障扩面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7/15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手,把发展新型劳动关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不仅是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升素质、转变增长方式、实现新飞跃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去年年初的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上,我省对创建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吕祖善省长亲自进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还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协副**、省总工会**任副组长和12个省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浙江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将创建活动纳入《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内容进行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各市县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认识统一、部门联动、上下共创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二、结合实际,注重创建活动的实效根据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的意见,省政府组织省总工会、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于2006年4月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动8/15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依法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建活动所确定的原则力求体现浙江实际、企业特点、重在参与、重在提高的特色。(一)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我省在制订《意见》时就明确提出,创建活动必须贯穿于企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不是仅仅为了树立几个典型,而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不仅条件基础好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企业更要作为一项硬任务。对此,要求创建活动要面向全体企业,第一年企业参与面也要达到一定的量,通过量的扩大,推动质的提升;在步骤上,则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由各地根据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制订创建活动的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力求做到推进一批、见效一批。各地在创建活动中,有的采取先重点企业、后一般企业的办法,有的则采取先培育典型、后带动面上办法,不拘一格,较好地推动了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二)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由于企业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劳动关系的基础和现状差距很大。从我省情况看,国有、集体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比重高的地区劳动关系的基础相对较好,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比重高的地区则问题相对较多,这给创建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标准定的过高,多数企业难以达到,9/15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标准定的过低,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则缺乏压力和动力,达不到创建的目的。为此,我省采取分级、分类制定标准的做法:分级就是由各地根据企业现状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允许市与市、县与县之间有差别;分类就是由各地根据不同行业制定标准,允许制造业、服务业之间有差别。采取分级分类的办法,使处在不同起跑线上的企业都能够参与到竞赛中来,使企业努力的程度和改进的实效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三)坚持注重实效,促进发展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落实到具体企业,创建活动则必须与企业的实际相结合,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才能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在创建内容上,突出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兼顾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使创建活动内容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能监督,并要求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努力做到每年有进步、有突破。在考评方式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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