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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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通用3篇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1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1.分类定标。对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确定积分管理对象和制定积分标准,确保实事求是。2.分时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月对党员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考评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3.分层积分。根据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情况,分层次设置积分项目,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确保严格科学。4.分级定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把党员年度累计积分作为评定等次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确保客观公正。二、积分对象实行积分管理的对象为全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党支部开展。三、积分内容积分内容围绕合格党员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2/15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3/15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具体考核中,要各有侧重制定积分标准,如带头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主动承担各项展示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参与和谐校园建设。四、积分项目积分项目一般由基础项目、测评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组成,采取百分制,分值设定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每年初,党支部按照积分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1.基础项目。对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等情况设置基础分,党员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扣分。2.测评项目。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员测评积分的重要依据。3.加分项目。党员带头示范、评先评优等情况实行加分。4.“一票否决”项目。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因不当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具有《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转发的通知》(长组通〔2016〕6号)中其他不合格党员情形,等等,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五、考核主体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或者4/15党小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积分,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并建立积分台账。六、考核方式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月末进行自评,如实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一次考评积分,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一次汇总积分,一年一次累计积分、综合评定;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2.“两审”。积分结果须经支委会研究审议,基层党委审定。接受党员对得分情况和积分结果进行申辩与问询,及时核实反馈。3.“一公开”。积分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每年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七、结果运用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一般为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不同等次的分值区间,根据累计积分,一般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置。5/15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2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永葆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城关镇社区党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主要针对社区党组织全体党员。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类1、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学习计2分。2、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各类义务劳动计4分。3、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计1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计分(全年12分)。4、外出流动党员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5分;年终有书面总结计5分。(二)发挥先锋作用类1、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对是党员的“两委”干部,由党员、居民代表分半年、年终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含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次计1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均计5分。2、党员自愿认领岗位,按时完成岗位任务计10分。3、无职党员自愿参与党群服务中心值班每次计2分。6/154、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中心工作中带头、主动配合社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计5分。5、主动承担居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社区“两委”及居民认可的计5分。6、见义勇为造成一定社会良好影响的计10分。7、在夏秋禁烧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计10分。8、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两委”团结协作,受镇党委及以上表彰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计10分(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计15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计5分。9、流动党员每年为社区至少办一件好事的,每件计10分。(三)违纪扣分类1、受到党纪处分的扣20分。2、参加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扣20分。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2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10分。4、违反土地政策及村镇规划的扣20分。5、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或个人越级上访、非访的扣20分。7/156、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及其他中心工作中,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且阻挠正常工作的,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扣20分。7、在“三评”工作中,支部评议满意率低于50%,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8、违反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9、不按照移风易俗规定,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扣10分。(四)一票否决类1、参与***及其它邪教组织的一票否决。2、违法犯罪的一票否决。3、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一票否决。三、方法步骤(一)划分层次根据社区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主任;第二层次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二)确定基础分值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8/15确定相应的基础分,具体如下:第一层次基础分1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2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3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40分。(三)累计积分1、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其中的一件,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对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在党员活动日中与社区党组织登记的积分进行对照,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2、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各社区党组织每年都要开展两次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时,每位党员向党员大会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述职。(四)积分结果运用1、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100分以上的可评为社区优秀党员;60-9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2、凡获社区优秀党员等次的,方可参加当年镇党委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组织对其集中诫勉谈话;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对其黄牌警告;第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予以劝退。四、组织实施对社区党员实行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是我镇在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贯彻落实这一考核办法对于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党员工作积极性,有着9/15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全面提高社区党员素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3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沂组通〔2017〕〕57号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树立和维护党员形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一、总体要求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和四合格的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的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难、发挥难、认定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二。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街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年龄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我可以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纳入实施范围。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三、积分评价标10/15准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年审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积分、民主评价积分和贡献加分三部分组成。基本积分80分,民主评价分20分,贡献加分没有上限。(1)基础积分(80分)重点关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量化党员的实际表现。1.参加组织生活(4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年内满勤记3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2.缴纳党费(10分).年内按时标准缴纳党费的记10分.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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