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集聚【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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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集聚【汇集4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一篇】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2/14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3/14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4/1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二篇】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共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食品、单位食堂和现制现售5大类280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严谨、注重实效、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客观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运用快检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二、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快检共28080批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6800批次,十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2128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一)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任务1.食品生产流通科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对快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抓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2.各监管分局(所)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按月制定本部门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快检任务。并组织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5/14测室完成快检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的具体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三)抽检的时间和频次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不少于120批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每月抽检批次分配数按附件1)。(四)快速检测工作重点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各分局(所)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6/14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3.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分局(所)及快检室要落实好市局制定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一)各分局(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按照《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快检任务、快检重点、快检频次、快检进度,按月完成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同时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快检工作。(二)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固定专职人员从事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进行备案;各监管分局(所)要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测工作;7/14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结果表明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通知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属辖区监管分局(所),并做好记录。四、工作要求(一)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市局适时开展食品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的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二要开展快检结果比对活动,由食流科牵头,食药检中心配合开展。三要提高检测效能,将“你送我检”“快检进市场”活动延伸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当中,发挥快检真正效能。(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分局(所)要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填写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报告单;各监管分局所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到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快检室检测;同时,各部门于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和书式)。8/14(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监管分局(所)报告,等候监管部门处理。分局(所)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快速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四)加强检测保障。各监管分局(所)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由市局申请市政府纳入财政保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各检测室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市局。(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导组将每季度要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进行排名和通报批评,要求对每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各监管分局(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六)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大力发挥快检室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9/1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三篇】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加大宣传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二、开展专项整治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10/14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四篇】2021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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