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范例通用4篇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党建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成为百年长青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根据《XXX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评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第三条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属项目部党组织。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第五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党组织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项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表彰奖励七个考评项目。其中,前六项为标准分,合计100分。表彰奖励为加2/16分项,分值为5分。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第七条项目自评。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项目党组织根据《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对本项目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报公司党委。每项工作推行“二三五”制综合评分办法(即建立制度占2分、执行情况占3分、执行结果占5分)。第八条检查复评。在每年一月份,公司党委成立检查组对各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复评。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目党建工作及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按照《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对各项目自评内容逐项复评,复评分数作为各项目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各项目自评分与检查组复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检查组复评分为准。第九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评9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含)为良好,80分以下至60分(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评价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一)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3/16(二)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四)发生重大恶性或群体性事件。第四章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第十条各单位的年度考评结果将直接运用于本单位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第十一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选为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先参与申报局组织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第十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党委,进行勉励,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改进完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党委,限期整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委,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本年度各类评选表彰的参评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X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为加强公司机关党的建设,使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机关文明建设,创建一流机关,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4/16(一)成立机关党建考核领导小组,×××任组长,其他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三)党支部设一名考核员,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考核工作。二、考核范围及内容(一)考核范围公司党委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均参加考核。(二)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工作;2、政治理论学习;3、机关党建;4、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5、廉政建设。三、考核办法(一)对党支部的考核1、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进行考核。2、对党支部考核的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参加公司机关党的会议、学习活动情况,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3、支部的考核情况,每年公布一次。(二)对党员的考核5/161、考核办公室与党支部共同考核,以党支部考核为主。2、对党员的考核内容是:参加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情况。3、党支部每半年向考核办公室上报一次对党员的考核情况及有关的考核材料。四、奖惩(一)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85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机关党委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支部数的30%研究确定。(二)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按支部委员书的20%推荐,由机关党委研究确定。五、其他(一)加分1、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党建等方面的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励的,根据奖励名次给予获奖支部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2、参加机关党委举办的大型文艺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的,根据奖励名次给予获奖支部适当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二)罚分6/16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该支部20分。(1)年度内发生重大政治责任事故并由此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2)年度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3)党支部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2、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当事人个人15分。(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2)发生严重政治责任事故的。(3)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4)行政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档次的。六、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实行百分制。(二)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1、思想政治工作(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思想形势,针对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做好记录,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季度部召开思想工作例会或没有记录或不按时向党委汇报的,每次扣15分。(2)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对本支部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的重大事件,支部不及时向党委汇报的,每发现一次,扣该支部5分。(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按规定人数参加活动的,每少一人,扣支部和当事人1分。(4)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各群团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由于支部的原因致使有关人员不能参加的,7/16每少1人,扣支部1分。(5)积极组队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比赛,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支部1分。2、机关党建(1)认真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按规定办的,每次扣支部1分。(2)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可与党员大会合并进行,内容要分开),并及时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者,每少一次扣2分,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者,每次扣1分。(4)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半年不向党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的扣1分。(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年初研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并报告党委。重点培养对象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教育工作,及时填写考察表。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要完备,材料要齐全。年初无计划扣2分,无考察表不能发展,考察表不认真扣1分。手续、材料不完备扣1分。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政审失误的扣2分。(6)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低于规定比例的,每人次扣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发工资后10日内不向党委上交党费的,每次扣1分。8/16(7)支部书记未按时出席要求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的,每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3、政治理论学习(1)坚持每周半天集中政治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纪录。每少学习一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班、培训班、讲座及政治理论测验。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支部分,扣当事人1分。测验不及格者,扣个人1分。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3一、加分项目指标:在考评年度内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1.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集团公司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2.创新党建工作,成果显著,经验、模式被上级采纳或推广的,视情况加1分。二、减分指标:发生以下问题,在党建工作整体考评中,予以扣分。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按处理类型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约谈的,每发生1次扣3分,上不封顶。9/16(2)领导班子成员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或因履职行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每发生1次扣5分;被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降级),每发生1次扣10分;被留党察看或留用察看,每发生1次扣15分;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每发生1次扣20分,上不封顶。(按单事件或人员计算次数,单一事件不重复计算行政和党纪处分;同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二一、考核原则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10/16当加分。二、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三、考核内容(一)常规工作(55分)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1分)2、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5分)3、党内统计。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5分)4、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分)5、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1分)6、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11/16不少于6。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7、参加会议情况。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5分)(二)重点工作(45分)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行“岛城先锋”市级党建品牌、“凝心聚力兴区惠民”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及时、质量高。(1分)2、按要求及时做好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相关工作。(1分)3、综治和维稳工作。信访处置积极稳妥、及时有效、机制完善,本级信访数量少,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到位;全年无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发生。(5分)4、信息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报送1篇党建通讯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2篇新闻线索。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区直机关工委对上报信息和新闻线索择优推荐,采纳的按照相应级别加分。被市党建频道作为典型报道采用,加1分/条,消息、简讯加.5分/条。省级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加4分/条,简讯、综合加2分/条。中央及刊物单独刊登或刊登单条的,加6分/条,简讯、综合加3分/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