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厅(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厅(局)党委2024年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局党委2024年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高质量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把准政治巡察定位,高站位落实条例要求今年,党中央再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二十大对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新部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纵深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地位、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开展政治巡察,就是要牢牢扛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从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深入查找、及时纠正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影响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风险、党的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X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加快建设X强国。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交通运输领域改革也作出了重要部署。X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推进X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开展政治巡察,就是要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16字方针,立足被巡察单位的主责主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由表及里、以点带面,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深入查找、推动解决制约和影响被巡察单位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共性典型问题,持之以恒强化内部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力护航X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我们开展政治巡察,就是要牢牢抓住巡察监督这个重要抓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不断拓展正风肃纪反腐的深度和广度,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X厅(局)系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二、把握监督检查重点,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要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肩负的特殊使命、承担的主责主业、具备的工作特点,深入查找“四个落实”方面的政治偏差,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上一轮巡察情况看,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两个维护”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既看表态,也看行动,更看结果,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是看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巡察监督,要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X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深入了解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教育整顿等政治任务完成情况,既要看有关精神有没有学习,更要看学习得深入不深入、理解得透彻不透彻、研究得及时不及时;既要看有关要求有没有落实,更要看工作举措实不实、推进进度达不达预期、落实效果好不好。二是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始终保持对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动向的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条件的清醒认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上一轮巡察情况来看,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内控管理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巡察监督,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要结合被巡察单位业务特点,看其重点人、重点事,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下属企业管控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有没有管住;要关注被巡察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既看具体案件的处理处置情况,更要看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情况,要透过具体案件发现政治生态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需要特别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要求“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我们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X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如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的体系是否健全、功能是否发挥,关键在于人才培养是否充分、用人导向是否正确。从上一轮巡察情况来看,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巡察监督,要抓住组织体系建设这个重点,聚焦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要抓住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这个关键,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用人导向。四是加强对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把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抓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从上一轮巡察情况来看,部分单位还存在“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巡察监督,要紧盯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看“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是不是做到了主动认领、带头整改、有力推进,看纪检机构、组织部门是否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看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充分用好巡察成果。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承担起“一岗双责”,要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三、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政治任务本轮巡察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的首轮政治巡察,也是深入推进X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的一次政治巡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检验工作成效,推动本单位工作提质增效的良好契机,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要在思想认识上全力配合。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反思自身存在的政治偏差,查摆问题不足,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要在工作协调上全力配合。坚持同题共答,协助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查阅资料、信访接待等工作。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畅通干部职工与巡察组的沟通渠道,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如实反映问题。要在问题整改上全力配合。坚持真改实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跟踪督办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坚持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我们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有机贯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办主动靠前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调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为巡察组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政策咨询、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各巡察组既相对独立履行职责,又能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协同推进。要强化系统观念。相关部门要配合巡察组,做好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三是严格队伍管理,打造巡察铁军。巡察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巡察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特别是巡察组组长要带头做到坚持原则,坚定支持巡察组成员认真深入查找问题。要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结果经得起检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要对自身负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行好巡察工作职责,努力做到让局党委放心,让被巡察党组织信服,让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满意,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