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大会讲话稿3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肃纪律,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党风廉政工作大会讲话稿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大会讲话稿1同志们:刚才,钱xx同志总结了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20**年的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党中央、中央纪委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纠正教育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以来,我区教育系统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对20所高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对21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考核,对3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特别是寒假期间,重点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通辽市乱补课、乱收费情况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元月上旬,我们召开了近5000人参加的全区教育系统视频会议,剖析了巴彦淖尔市部分中小学校长受贿案件,使大家受到了警示教育。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与上级赋予我们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党的报告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没有纪律保证是不行的。(一)要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抓好纪律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各项党的法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按照《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党的纪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规守纪,树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充分认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十不准”规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紧密联系教育系统的实际,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校园网络、学生社团的监管,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背景复杂的非政府组织借学术研究之名,或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对背离纪律的言行要旗帜鲜明抵制,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早提醒、早诫勉、早纠正。二、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分别制定了7项规定28条措施”和9项规定20条办法”。教育厅党组也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我们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一)要进一步谋划和梳理好今年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研究部署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高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研究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意见,确定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二)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教育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教育事业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要统筹加强,要将来之不易的教育经费管理好、使用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坚持勤俭办教育,勤俭办一切事业,建设节约型校园。今年开始实行新的中小学和高校财务制度,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必须认真落实,确保经费使用规范。要坚决制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现象,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反对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要加大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保证经费使用经得起公开、经得起监督。(三)要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行风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评议内容、方法、程序,开展好20**年行风评议活动。教育部在媒体长期设立曝光台,我们也要在内蒙古教育网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继续落实好学生资助、营养餐改善计划、校车安全、校安工程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让学生受益,让家长满意。(四)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监督评价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领导干部作风评价标准,抓好日常管理,抓好养成,形成习惯。强化监督,把作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察考核,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要清醒地认识肩负的历史重任,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入手,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要完善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上级要求,抓紧研究和起草《20**-2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结合教育系统特点,着力做好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完善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工作落实。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个别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个别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滞后,要引起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构要抓紧行动,力争使这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二)要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落实三委部关于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诚信等方面的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组织开展对本科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审计,各高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三)要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加大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的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违反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以及校中校”或民办学校乱收费等行为,凡是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实,违反政策规定的都要严肃查处。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开展警示教育,特别要借鉴巴彦淖尔市发生的部分校长受贿案件的教训,中小学校长要管好自己,管好所属干部和教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领导班子要自觉担负起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和清正廉洁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原则、敢于碰硬,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志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责任大,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大会讲话稿2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明确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我局20xx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一、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都着重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不仅是全市、也是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大形势、新常态。在这种新常态下,就如何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己经进行了多次的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看,成绩明显,总体良好,但与新常态下,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与行业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全体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对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程度不“高”。说起来重视、大会小会反复讲,但从根本上还是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辅助性工作,没有真正像重视业务工作一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研究调度、推进落实。二是普遍有老好人思想,没有认真、大胆去抓去管。工作交流甚至是批评都是围绕业务工作。视廉政方面为敏感话题,怕一谈廉政伤了同志们感情,谈虎色变、不敢触碰,甚至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也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三是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特别是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认为抓廉政是领导的事情,自己岗位没有什么人、财、物方面的权力,没条件腐败,也不会腐败,自身缺乏廉洁从政、廉洁办事的警觉。四是对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认识不足。只是感觉到了“新常态”的压力,或者迫于“新常态”的压力,没有从思想上主动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要求,没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新常态”要求上来。(二)廉政职责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权责划分不清晰。局里的分工只是沿袭了上级的要求,缺乏完善细致的规定和制度,造成领导干部对自己岗位应当担负的廉政责任认识不清。二是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不明确。有些领导干部既不明白自己的职责,也不清楚廉政工作标准,不知道廉政工作该抓什么、如何去抓,对自己的失职不作为、甚至自身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及时察觉。三是缺乏完善的责任追究办法。职责不清,出了问题也无从追究责任,更多地局限于提醒和批评,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因为责任追究不到位,弱化了党员干部抓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甚至出现了问题也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影响了廉政工作的落实力度。(三)工作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不系统,有漏项,造成工作落实找不到有效依据。特别是对于市级以上层面出台的一些规定,没有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细化。比如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处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外,缺乏具体的内部规定,对于一些较小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二是制度不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