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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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通用5篇坚决落实能耗双控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节能措施,优化能源结构,确保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1根据会议流程安排,现将我县关于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汇报:一、能耗“双控”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一)能耗“双控”完成情况由于受疫情严重影响,我县的“双控”工作压力非常艰巨。2020年我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是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目标是3%;根据上半年统计数据,我县能耗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上升%,可见,我县2020年度的能耗“双控”任务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二)主要节能工作开展情况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根据《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我局积极部署开展了我县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对我县330个公共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油等能源资源进统计行汇总,并将统计结果上报。2.龙川县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有关组织开展2020年节能宣传周的通知安排,今年6月29日至7月5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为了做好节能宣传工作,我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定点摆摊宣传等活动扩大宣传效果。累计为各县直、各乡镇下发300多张节能宣传海报、100本宣传小册子以及100多个环保购物袋等。3.加强节能监督检查。根据2020年河源市监察任务,分别对龙川县龙建水泥厂、龙川县霍峰水泥厂进行了现场节能监督核查工作。听取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生产工艺及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情况,进一步核查企业的阶梯电价的落实情况,并让两家水泥企业补充提交了节能审查报告。经核查,龙川两家相关企业均符合阶梯电价的相关规定。4.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节能目标考核的相关安排,做好我县节能考核工作。一是完成了我县201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二是引导我县两家企完成了2019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考核。二、存在主要问题2020年,在相关节能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各项节能任务。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节能工作有放松的倾向,对节能降耗不够重视,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导致我县节能开展略显艰难。二是节能工作的专业性较强,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经验上都比较欠缺,缺乏专业指导。三是政策措施方面,本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不多、节能技术推广力度不够、节能经济政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我县节能工作形势相当严峻,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关注力度,力争完成2020年度节能工作各项任务。(一)加大节能工作跟踪力度,做好节能考核收官工作。2020年是“十三五”节能减排考核的收官之年,目前,我县节能减排形势非常严峻。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追踪力度,持续关注各项节能指标变化情况,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的能耗追踪跟进,确保节能考核收官工作顺利完成。(二)深入研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工作谋划。目前,我县节能队伍业务能力水平较弱,将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工作调研,深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把握行业发展情况,特别针节能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三)坚定信心,多措并举,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措施,精心安排,扎实做好当前各项节能工作;二是下定决心、克服困难,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学会运用新手段、新技能,创新执法理念,加强学习,充分履行职责,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寻求新突破,使节能工作上新台阶。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2按照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对第二季度能耗“双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7个方面:一、本单位用能情况。2021年第二季度xxx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用电总量·h,同比增长-%,用电总量明显下降。二、能耗数据统计报送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统计了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三、节能管理方案制定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市、县能耗“双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节能管理方案和制度措施,并按已制定的节能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四、能耗控制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按照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及时地完成了公共机构能耗控制目标任务。五、能耗“双控”工作督导检查开展情况。按照县能耗双控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上半年,我局对本系统、本单位能耗双控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分别为男、女卫生间水龙头各1处存在漏水现象,已及时整改。六、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呼政办字[2019]109号)、《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2019年,交通运输局对局机关大楼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其中建筑材料尽用绿色环保材料,照明系统全部换成节能灯、空调系统全部为节能环保空调、卫生间便池冲水设备全部安装智能节水控制装置。七、其他节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在装有插座、开关、水龙头的地方,都贴上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节能宣传标语。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3共谋绿色发展,聚焦“双碳”目标全省工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前三季度,全省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记者最近从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自今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实施“双碳”战略,实施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协调工业经济增长和绿色低碳转型,严格实施能耗“双控制”和节能减排,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产业能耗“双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前三季度,在增加值同比增长%的情况下,全省规定的工业实现了能耗1706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同比增长仅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形成了工业经济快速增长、能耗增长持续下降的良好发展趋势。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增投资、控能耗为导向,持续优化工业用能预算管理,对重点领域招商企业和项目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对标“十四五”工业领域节能目标,测算执行“四合三档”节能审查标准,将能耗指标向产业链条完善、产品附加值高、能耗强度低的优质项目倾斜配置。今年,天合光能、比亚迪动力电池等27个高附加值重点项目节能审查,为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提供支撑。我省继续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统筹推进能效技术升级,提升监管能力,稳步推动工业用能高效化低碳化。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打造行业能效“领跑者”为抓手,指导重点园区、企业积极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制造体系,加快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截至目前,全省4个园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28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24个产品入选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形成。为强化企业节能技改,对标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启动《“十四五”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实现工业领域节能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约80万吨,节水万吨、资源综合利用32万吨。深入实施电解铝、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省8家电解铝企业、12户水泥企业、1户钢铁企业均达到能耗基准水平,28户铁合金企业中19户达到基准水平。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4按照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对第二季度能耗“双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7个方面:一、本单位用能情况。2021年第二季度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用电总量·h,同比增长-%,用电总量明显下降。二、能耗数据统计报送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统计了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三、节能管理方案制定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市、县能耗“双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节能管理方案和制度措施,并按已制定的节能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四、能耗控制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按照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及时地完成了公共机构能耗控制目标任务。五、能耗“双控”工作督导检查开展情况。按照县能耗双控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上半年,我局对本系统、本单位能耗双控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分别为男、女卫生间水龙头各1处存在漏水现象,已及时整改。六、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呼政办字[2019]109号)、《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2019年,交通运输局对局机关大楼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其中建筑材料尽用绿色环保材料,照明系统全部换成节能灯、空调系统全部为节能环保空调、卫生间便池冲水设备全部安装智能节水控制装置。七、其他节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在装有插座、开关、水龙头的地方,都贴上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节能宣传标语。能耗双控工作讲话稿5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提高企业能效利用水平,根据青岛市2021年节能监察计划,我市配合青岛发改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青岛崂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开展了节能监察。监察人员现场核查了公司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能源统计报表、重点用能设备、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节能管理等工作情况资料。对能源计量情况、能源管理情况、节能管理和措施等台账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企业的主要装备和节能设施型号、安装位置、数量等实际情况与台账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对用能设备与节能措施的运行情况、是否使用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部署,继续对列入2021年度能源监察计划的其它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规范我市1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依法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保障我市能耗“双控”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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