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5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加强党的理论武装,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与发展。以下是网友分享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相关文档,供您借鉴参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11、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累计学习时间一般要50小时左右。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实际情景,搞好自学。要结合实际工作每年写出一、2篇心得体会或论文。要定期给党员进行学习辅导。2、党员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可结合党员培训、党课教育、评议党员等活动进行。集中学习的时间每月应在四小时左右。要提倡党员自学。党员学习一般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3、要充分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为党员创造学习条件。对党员学习的资料要统一安排,学习形式要多种多样,既能够集中学习、辅导,也能够举办各种不一样类型的读书会、专题讨论会、智力竞赛等活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到达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觉悟,改善工作的目的。4、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的学习情景和学习笔记,并经过必须形式进行考核,对学习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一、参加学习人员:支部全体党员。二、学习资料、时间: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具体学习资料、时间按年(季度)计划围绕部门中心工作进行学习。三、学习形式: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采用分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并不定期聘请理论教员上课。四、学习要求:1学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2、学员要有专用笔记本、写学习体会文章,年底上交备查。3、参加学习的学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景下不得请假。4、支部委员负责各阶段学习资料的组织、资料的准备并做好学习记录。5、经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党的本事,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其它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第三条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第四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坚持以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为中心,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把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第五条本制度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的基本依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依据本制度,组织开展好所辖范围内的理论学习活动。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也可以扩大至全体中层干部。第七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检查、督促、指导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任务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活动,组长因故不能出席,代行组长职责。第八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由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部门人员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和有关资料;安排学习讨论,进行考勤等学习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讨论记录、材料归档及年度总结等工作。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完整详细。第三章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第九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四)国家法律法规。(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教育理论、高教理论、教育管理、廉政教育等方面的知识。(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第十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具体包括:(一)集体学习研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式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积极参加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和论文,进行课题研究或编(著)书籍等,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近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十一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神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校大兴学习之风。第十二条明确学习时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一般每个月集中学习1次,特殊情况可增加学习次数,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第四章学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制定学习计划。学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执行。第十四条组织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研讨通知后,要预先自学有关理论,积极准备研讨交流。重点发言人要围绕专题学习内容,并结合本职工作,做好发言准备,保证发言质量。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还必须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第十五条建立考勤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以一定方式及时补课。第十六条做好宣传报道。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后,校内媒体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把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动态、主要成果,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第十七条建立学习档案。党委宣传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记录、学习资料、发言材料、会议记录;会后宣传报道;年终学习总结等。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贯彻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班子和成员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第四条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委对本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学校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是本级党委理论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各二级党委书记是本级党委理论学习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第五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担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牵头;各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参照上述要求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进行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第六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需报上一级党委宣传部和党委组织部备案。成员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按照规定重新备案。第三章学习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弘扬沂蒙精神有关内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第八条学习主要形式:(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二)个人自学。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必要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三)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师生、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现场教学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